著名史家吴晗先生曾写道:在中国古代,“上下几千年,细读历史,政简刑清,官吏廉洁,生民乐业的时代简直是黄钟大吕之音,少得可怜。”
自从穿越到北宋后,西门庆亲眼所见的吏治状况确实如此。
这时的北宋官场,贪污近乎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朝廷内外,大小官吏,从昏君奸相,到州县胥吏,可以说是十官九贪,多为奸赃。
而在裴宣就职的京兆府,那位新来的知府魏辅,居然开风气之先,发明了一种新的贪赃方式——苞苴。这位魏辅大人,自己私人的钱财舍不得动用,却动用公款请客送礼,将官钱胡使,为自家私思。官员过往,或一万,或五千……随其人官职高下量多较少与之。胆大包天的魏辅大人不必花自己的一文本钱,便为自己买来了情面,织就了官场上的关系网。在他的带动下,京兆官吏之间开始“互送”,小官送大官,下级送上级,送来送去,国库财物最终都成了贪官污吏的私钱。
裴宣是孔目官,衙前使司之事,一孔一目皆须经由其手,魏辅苞苴的腐败行为,只能瞒他一时,哪里能瞒他一世?于是裴宣先是犯颜直谏,劝其退赃于官库,从此悔过自新,则国家幸甚,黎庶幸甚。
对赃官来说,悔过自新是神话;对魏辅大人来说,悔过自新是屁话。
魏辅大人不但捞钱时是一把神手,整人时更是一把辣手,裴宣给脸不要脸,三番五次捅他的肺管子,甚至捅到顶头该管上司那里多少回了。要不是上司们都被魏辅给喂熟了,他这个京兆府的知府大人早就当到头了。
既然裴宣不仁,也就别怪魏辅大人不义了。在魏辅的暗中指授下,早视裴宣为眼中钉、肉中刺的京兆府众贪吏群起而攻之,一眨眼之间,裴宣就由著名的“铁面孔目”变成了“暗地贪赃,明里邀誉”的贪腐之贼,在泡制出的如山铁证下,裴宣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到最后,连他的长相都成了罪证——如果你裴宣真是清吏的话,为什么你不吃肉都长那么白胖呢?
魏辅大人难得的明镜高悬了一回,翻出了本朝太祖的尚方宝剑——“立邦治国,务以严律钤束无厌之求者,若犯吾法,帷有剑耳”,一心要置裴宣于死地,永绝后患。
但裴宣毕竟是京兆府本地人,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本土的官吏见他倒了霉,终究要照顾些。因此魏辅做死了的文书送上去后,上面三推六问,把裴宣的文书改得活了。按照保护贪腐者的旧例,坐赃当死者,皆被特贷,仅以“杖脊、黥面、配沙门岛”。
更有甚者,还有人真以为裴宣是立着牌坊的粉头,居然来跟他透气儿,说甚么“京朝、幕职、州县官犯赃除名配诸州,纵逢恩赦,所在不得放还,已放还者,有司不得叙用,此虽为前朝旧例,但裴孔目若肯让孔方兄吃苦,上宪那里亦便可酌情放还;若孝心更虔些时,还可叙理,即使赃重及情理蠹害者,也可授诸州参军,余授判司,京朝官、幕职,令录簿尉,等第甄叙。”
那厮说得虽然天花乱坠,但是裴宣家就算砸锅卖铁,也凑不出足以送去吃苦的孔方兄来,所以,只好让裴宣往沙门岛去走一遭儿了。
当裴宣披枷戴锁,在解差的叱喝声中步出京兆府时,只有一群群百姓自发的前来送别,那情景,不象是在送囚犯出城,反倒象是在送父母官离任。
这情景落在魏辅大人的眼里,更招魏辅大人之忌。魏辅大人是信奉“斩草不留根,春风吹又生”的干练人物,眉头一蹙时,早已计上心来,便提笔给自己在山东当知县的哥哥魏稳写了一封备细书信,然后命自己的心腹谭乌和付拜星夜赶往山东公干。
杀囚的污名,魏辅大人是万万不受的,但如果裴宣一家四口在山东地面儿上出了什么问题,那只能怨他们运气不好,跟魏辅大人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