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拼了命才能抢来的东西,伟大的天可汗陛下每年都赐下来很多,家家户户分到一大堆都还有剩下的。
孩子吃着甜甜的糖果,穿着漂亮的衣衫去城里上学。
老婆也能戴上首饰装扮自己了。
他们自己更是拿到了最好的战马,最锋利的马刀和箭矢,近代还有大炮和步枪。
吃着甜甜的馕饼在草原上驰骋,把那些秃头奴撵得像狗一样跑。
过上了像这样的好日子,他们究竟还能奢求什么?还敢再奢求什么?
自己又能还给天可汗什么?
左右不过一条命罢了。
死了还能进华族的忠烈祠,听说每天都会有人好多好多人去祭拜瞻仰,自己战死了能进去岂不是倍儿有面子?
以前祖祖辈辈死了就丢在草原上,说是和大草原融为一体了。
其实还不是曝尸荒野?
死得比野狗还不如。
自己还能得到一堆人祭拜瞻仰,岂不是祖宗还厉害?
对他们而言,像这样的好日子,全都是伟大的万王之王、天可汗陛下赐予的。
为天和汗战死是一种光荣,能侍奉天和汗的后代更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哥什哈就是这样的想法。
他觉得郡主是天可汗的后代,一定比传说中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还要好看,身份地位更是无比的尊贵。
简直……
简直就是神女一样的存在!
他其实已经疯了,疯狂的信奉着天可汗这个“神明”。
所以当兰图娅找到他,说要让他带着自己和郡主出城去的时候。
他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
但他又偷偷向兰图娅提了个要求。
“我哥什哈要成为郡主的奴才!”
当他说出这话的时候,脸上满是病态的狂热和渴望,还有自豪的笑容。
不是夸张,是他的几乎已经把这些情绪都表现在脸上了。
虽然人脸就那么大,表情和目光能传递出的讯息也是有限的。
但他真的就把那些情绪,都通通呈现在了自己的脸上。
他果然是个疯子啊……
所以兰图娅听了他的话,看他的目光也就变成了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疯子”。
毕竟脑子正常的人,是不可能自愿想要成为别人的奴隶的。
这几乎等于放弃了“做人”的机会。
而笑着说出这种话的他。
若不是个疯子,那还能是什么呢?
不过这个疯子也很好满足,只要让他得偿所愿了,就会成为最忠实的“猎犬”。
“好吧,哥什哈,本郡主答应你了。
回去就给你上籍。
你先帮我们驾车吧,之后需要抛头露面的事都交给你做。
我这次是偷跑出来的,不要声张。”
宝宁郡主当场满足了他,每说出一个字都仿佛是在他的心上敲了一下,让他的心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极致狂喜”。
他不敢说出来,怕惹得主子不快。
但有的话他还是能说的。
而且说的极为自然且流畅。
“奴才哥什哈,见过主子。”
他收起了那个钱袋子,又毕恭毕敬的对着马车说道。
“出发吧。”
这是兰图娅代替郡主说的。
“诺!”
他学着华族人的样子,拱手说。
说完,他便跳上马车,乐呵呵的驱使着马儿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