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天,刘重武终于想明白了。
答案也很简单。
我是刘重武,本名叫刘真,我是一个农夫,一个人。
我从大汉帝国来,我从地球来,我从娘胎里来。
我要去我没有去过的地方,看看我未曾看过的风光。
逍遥自在,畅游星域苍穹!
刘重武的问题很复杂吗?不,非常简单。
他得出的答案很复杂吗?更不,同样非常简单。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这是我刘重武的问题,也是我刘真的答案。
有过大起大落的人生,有过传奇的过往,经历过,也体验过死,刘重武,也就是刘真,抛去了一切纷繁辅助,回归了简单真实。
这个时候的刘真,他知道,又或者不知道,自己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思想境界,解开了,又或者没解开自人类懂得思考哲学以来的问题,看破了,又或者没看破这个世界和生命的本质,成为了,或者没有成为……圣人?
是的,圣人!
然而“圣人”其实只是普通人用普通的思维赋予的一个完美概念。如果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此时此刻此境界的刘真,就是圣人。
从力量上来说,他已经比所有人类都要强大。
从思想上来说,他已经解决(自以为解决了)作为人的最大问题。
然而“圣人”知道自己成为了“圣人”吗?或者“圣人”觉得是“圣人”吗?
至少,刘真此刻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圣人,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圣人,就如他自己找到的答案那样:“我是一个人”。
可是,刘真此刻真是一个“人”吗?
他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情感,爱、很、情、仇、后悔、嫉妒、欲望等等,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就是“我要去我没有去过的地方,看看我未曾看过的风光。”
没有人类的感情情绪和思维认知,真的还能再称之为人吗?
即便他拥有人的血肉身躯,恐怕已经不算是“人”了。
不过刘真对于“我是不是人”没有什么疑惑,反正他认定“我”是一个“人”,那他就是一个“人”,不是石头,不是泥土,更不是树木。刘真现在已经得出了自己想到并且认定的答案,他就不会再去想了。
他现在的存在,如果重新回到人类社会,传经布道传播思想,大概就是属于被研究的对象——就比如人们研究“孔子”“老子”的思想,但是他们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研究自己的。
“我……该走了。”
刘重武喃喃的说,然后他就跨出一步。
他没有消失,而是真的一步一步走,每一步的距离也都不一样,每一步都在地上留下真真切切的脚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走到了巨坑的边缘,然后一点点的爬陡坡,爬出了巨坑。
然而,那被刘真踩出来的脚印中,却生长出了新嫩的花草,在黄土巨坑中宛若宝石点缀。
步步莲华!
刘真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印,呢喃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至于究竟“原来如此”指的是什么,显然只有刘真自己知道。
这时,刘真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只濒死的动物,有些像马,头上长着蛇一样的触须,它下半身被踩烂了,只留下上半身苟延残喘,顽强活着。这个是它的眼睛正好倒影出刘真的身影。
刘真静静了站了一会儿,走了过去,双手轻轻一拂,那生物糜烂的下半身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简直就如同时光倒流一般。
不过两秒钟,那生物的伤势就彻底复原了,刷的一下就跳了起来,欢快的蹦跶。
“漫漫长途,我需要一个伴。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那类马生物竟然好像完全听懂了刘真的话,点了点头,然后低下头,亲昵的蹭了蹭刘能的腿。
“那我们这就走吧。”
刘真说道,然后爬上它的背,类马生物就欢乐的嘶鸣一声,突然又晃了晃脑袋。
“没关系,去哪里都可以。”
类马生物就点了点头,撒开六蹄就奔入丛林当中,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树海当中,仿佛从来就不曾出现过。
蓝天依旧,白云依旧,巨坑依旧,不过多了一排长着小花小草的脚印罢了。
习择曾在霍未乙面前说“人类无圣”,然而,“圣人”又何须怜世人?
有圣,不如无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