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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忙里偷闲(2 / 2)

只不过,那种电影不叫“创造”。也是叫做“制作”。拍的不好,更就是粗制滥造!

“《蔷薇少女》最近的人气怎么样?”王启年问道。

“你给的大纲故事。都完结了!”小香嘟着嘴说道,“单行本出到第六册,已经完本了。现在,授权给了《bj卡通》出新篇!”

“新篇?”王启年一愣,“授权给《bj卡通》了?怎么回事?”

“《蔷薇少女》的版权,还是归亚城木梦叶工作室,不过,由于完本了,似乎会影响游戏等等版权的人气,所以,小伙伴公司的项目组,就把版权授权给《bj卡通》杂志社。杂志社找了一名漫画家,以《新蔷薇少女》的名义,继续连载,单行本也块出了!”

“哦?版权收益,怎么分成?!”王启年问道。

“一页漫画200元的连载稿酬,我们作为版权方拿一半,另外,《bj卡通》找的漫画家,拿每页100元的稿酬!单行本分成,也是我们拿一半稿费!改编权,没有授权给《bj卡通》!”小香说道。

“嗯,这就对了!”王启年心中知道,《蔷薇少女》系列漫画,酝酿几年人气,并不是指望连载和单行本赚点稿费,更大的意义,应该是版权的改编和周边商品开发价值。

这一块蛋糕,一定要抓在手中!

比如,迪士尼的成功,就是因为手中牢牢的掌握一大批有价值的版权。如果,米老鼠、唐老鸭等等版权,没有牢牢把握在手中,迪士尼乐园根本就不会存在!

而迪士尼成功之后,依然在扩大其优质版权数量。比如,后来迪士尼斥资数十亿美元收购漫威,一度被视为一笔愚蠢的交易。但用不了几年,迪士尼充分利用资本优势,开发漫威所拥有的数千个超级英雄版权,不到十年就收回了投资当初的投入,很多人才发现,迪士尼又做了一笔非常划算的投资!

想要复制迪士尼的神话,那么必然需要掌握大量的上游版权!

像《蔷薇少女》这样的版权,小伙伴公司自然要牢牢掌握,不能廉价把改编权转让出去!

“《新蔷薇少女》的漫画家是谁?”王启年问道。

“是一个叫做夏达的女孩!”小香莫名其妙的吃醋说道,“她还是你的粉丝,给你写过了几封信呢!”

“……”王启年感觉小香可能是肥皂剧看多,越来越会吃醋了。

夏达确实给“亚城木梦叶”老师写过信,但貌似,亚城木梦叶是两个人共同的笔名。王启年除了出一点创意和点子之外,平时使用这个笔名名义发表作品的,还是以小香为主。并且,许多粉丝来信,也多是交给小香处理。

不过,没想到《bj卡通》找的续笔抢手,居然是夏达,这让王启年感觉有种大材小用之感。

要知道,夏达的才华,根本不需要给人气漫画去画续集。完全按照她自己的风格去画,迟早也会站在国内漫画圈子的顶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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