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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梅溪小镇(1 / 2)

 梅溪小镇又有一个很清雅的名字叫做花雕之乡,花雕别名状元红或女儿红,是一种以糯米小麦为原料,配以甘露或雪水酿制而成的优质黄酒,酒色橙黄清亮,酒香馥郁芬芳,酒味甘香醇厚,年岁越陈便越发名贵,为蓬莱仙岛乃至整个殷国贪恋杯中之物的酒友们奉为上上品的佳酿。</p>

梅溪盛产花雕,这个秘密已是天下尽知。</p>

梅溪小镇占地约莫方圆数十里,不过几万的人口,地处山区,谈不上富庶,但民风淳朴,家家以酿制醇酒维持生计,却也不失为一处乐土。酒香十里袭春意,仰面无寒任朔风,深巷酒香阵阵迷人,端的让人心神皆醉。</p>

宋怀仁是梅溪小镇一家小酒肆的老板,祖父三代以酿酒为营生,小本生意,诚挚待客,童叟无欺,所以经营的宋家酒肆号在附近十里街也算远近闻名,当然距离家财万贯日进斗金相差太远,但日常生活还算充裕,几乎每隔三天就能有一餐改善餐饮的肉食,家境在整个以勤俭拮据为荣的梅溪小镇也称得上是中等偏上的了。</p>

宋怀仁如今四十五岁,妻子是隔壁王家的二小姐,一位与他自小为伴青梅竹马的姑娘。王家二小姐谈不上漂亮,但长得还算清秀,然而对于依靠祖上传承的一家小酒肆维持生计的宋怀仁来说,能够娶的起像王二小姐这种家境殷实而又知书达理的媳妇,便是祖上积了大德了。</p>

二人育有一子,取名宋来喜,可惜为人老实憨厚,碰见陌生人还会脸红,虽被宋怀仁私下多番言语加棍棒的说教,奈何如烂泥扶不上墙般没有半点起色。好在这如今宋来喜二十二岁,生的四肢健硕,人高马壮,手脚勤快,逐渐便取代了宋怀仁的酿酒工作,如今更接替老爹打理酒肆,算盘理财日益加深,隐隐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p>

宋怀仁眼见儿子除了木讷之外,对酒肆的管理活计无话可说,慢慢也就对这个闷声葫芦样的儿子习以为常,让他自个学习打理酒肆,自个则做起了甩手掌柜,毕竟这份家业最后还是要传给儿子宋来喜。</p>

如往常一样,今天宋怀仁又闲来无事,在自家酒肆临窗的一桌摆上两个小菜,自持一只材质低劣的酒壶,倾口注入身前桌上一只缺了一口的土瓷杯中。酒是烫喉的烧刀子,纯度乃是花雕中最浓的,却是嗜酒贪杯者的最爱。宋怀仁十岁开始偿酒,至今算来,该有三十多年的酒龄,自是对烈酒情有独钟。</p>

时间临近黄昏,酒客大都趁亮归家,正是酒肆生意最闲的时候。宋怀仁瞥了一眼忙着用一块破抹布擦拭着一只歪梨木桌的木讷儿子,醉眼惺忪地向他探了探手,道:“儿子过来,陪老子喝两杯。”</p>

宋来喜平素对这个父亲最是敬畏,闻言立即放下手中的活计,将两手在胸前衣上抹了抹,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宋怀仁的桌前站定,却两手不安地搓着衣角,不敢轻易坐下。</p>

“咚,”宋怀仁看着儿子这幅畏首畏尾的胆怯模样,心中大怒,一下跃起,狠狠在宋来喜头上敲了一下,骂道:“你这个憨货,你就不能像当年的小典那样爷们一点。小典五岁就胆敢孤身徒行五里地,来我家酒肆打酒割肉。你小子二十多岁,居然连见了自己的老子头都不敢抬上一下,有时候老子真想将一包熊胆塞进你嘴里。小典是男儿,你小子也是男儿,莫非你真心比他少了裤裆那一坨不成!”</p>

宋怀仁今天喝了两壶烧刀子,头有些懵,望着门口那道木篱笆,心中无端由地想起了一个失踪了足足五年之久的瘦弱的身影,想起五年之前,每隔上四五天,那个瘦弱的少年都会在天黑前的傍晚穿过那道篱笆,礼貌地称呼自己做“宋大叔”,一如既往地向自己打十斤酒割五斤肉,风雨无阻……五年,整整过去五年了,那小子怎么就离奇失踪了呢?</p>

宋怀仁心中很是纳罕,这时又见宋来喜那副唯唯诺诺的样子,真是越看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越觉得光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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