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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所谓入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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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松君兰快了的哼着歌烹煮着一块骆驼肉,这可是身为兀祝族最强者土魔牛所骑乘银峰骆驼的肉,本身银峰骆驼这种属于异种骆驼的肉就非同一般,土魔牛骑乘的这只更是具有极其珍贵的血统,吃了之后对人有着极佳的补益作用。这块骆驼肉乃是驼峰之下最好的一块,银峰骆驼身上最好的部位就是驼峰了,那当然是给晋升化影期的师中云翊了。

因为李天风大哥所立的功劳很大受到了师中云翊的褒奖,所以这块仅次于驼峰的肉就赏赐给了李天风大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大哥似乎就像是受了刺激般,总是在那里看着自己的手发愣,也不知道究竟是在想些什么?说实话如果这位大哥愿意加入师中家族就好了,得到了师中云翊的信任和赞赏肯定能够入赘师中家,说不定自己还能嫁过去当妾总算是能够加入师中家族,否则永远只是家族的累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牺牲了!

李天风哪里知道被他随手照顾了两次的女人竟然已经打起了他的主意,他专心致志的看着自己的手,在其他人眼中他的手看起来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可是在他眼中一层层土属性灵气正在不断的覆盖上去。

这次他很顺利的收割了来自于土魔牛的土系神通,融合的过程也算是很顺利,不过来自土魔牛的神通毕竟和自己的神通不同,直到目前而至他都还无法将这种神通完美的使用出来,看来是需要不断的进行锻炼和磨砺才行。

现在他所进行的就是一种自己摸索出来的修行办法,以精神来操控土属性灵气,将这些灵气均匀的分布在皮肤上;只要这一步能够完成那接下来就是让土属性灵气具现化,那么转瞬之间他就可以像土魔牛一般拥有包裹全身的岩石盔甲。

他基本上能够理解土魔牛的神通奥妙了,说实话那家伙对于神通的应用还处于任性的状态,或许是潜意识中认为巨型盔甲更加有力量,人躲在其中也更加安全,其实如果土魔牛将可以操控的土属性灵气演化成贴身的,类似于紧身劲装般的盔甲防御力反而比那种让自己变成巨人的盔甲更加强悍。

巨大化也不是没有好处,如果李天风使用巨大化这个能力的时候,会首先穿上最坚硬的贴身盔甲,然后吸收周围的岩石泥土形成装甲的外装甲;如果当时土魔牛有自己这般想法的话,那两枚霜蓝冰枪也未必就真的将他置于死地!

唔,似乎成了!他的右手突然闪现了一道土黄色的光泽,然后他抽出柄匕首直接用手掌向着其锋刃重重砍去;旁边走过来的苍松君兰吓得失声惊呼,好在想象中鲜血四溅的画面没有出现,那柄精钢匕首被李天风的右手直接砸断,而他的手却是毫发无损。

“天风大哥,刚才可真是吓我一跳,差点连锅子都扔掉了!”苍松君兰将手中的汤锅放下拍着胸口奇怪道:“大哥的小神通不是速度、冰心和耐力么,刚才所施展的应该是肉身系的小神通吧?”

“嗯,还真是很香,刚好我饿了。”李天风毫不客气的拿起筷子先夹起一块吃了下去,心中腹诽着女人的消息倒是灵通,不过这件事想要遮掩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哦,生死之间觉醒了新的小神通,可以让右手局部硬化达到钢铁的强度,可惜只有这么一点能力,如果是全身硬化那我就赚了。”龙马驮附近可是相当荒凉的地方,他还是要搭载师中家的浮空巨舰返回天水的,暂时就以这个借口来掩饰好了。

“您可真是厉害,整个战场上除了云翊大少就只有您还有领悟了!”苍松君兰先是拍了几句马屁,随后试探的询问道:“我可是听说云翊大少对您称赞有加,似乎都发信息让师中莼韵小姐前来,似乎很想让您入赘师中家?”

“什么?”李天风手中的筷子都要惊掉了,这场战斗还没有打响之前师中云翊是有提过这件事情,可是自从师中云翊被他忽悠的相信了自己的战绩之后自信心暴涨,现在不是化影期的人应该被他视为蝼蚁才对,怎么还会有当时的那个念头?这也未免太古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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