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家后屋的格局,与普通百姓家差别不大,左右两间是卧房,中间是厨房兼餐厅,凌蒙与大黄进屋,便看到父亲正坐在桌边,正默默的看着他,凌蒙这才注意到,父亲的精神好像比以前强了很多,不但脸上微见红润,眼中也有了些神采,心中不由一阵欢喜。
桌子上饭菜已经摆好,除了一碗香气四溢的烧肉,一碟红绿相间的青菜,一小盆肉汤,两碗米饭外,还有一个大大的铜盆,里面是大半盆的烧肉拌米饭。
凌家的百草药房以药真价高著称,所以往往一天都没有一个顾客,但只要来的往往都是大主顾,有些三天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意思,所以看似生意并不兴隆,但实则每年收入都不下千两白银。
大武正是鼎盛时期,物价极实,一千两,不光是在古德镇,即使在一些中大型城市,也绝对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只是凌延风生性吝啬,不但在钱财上每文必较,连日常开销也能省能省,所以餐桌上能有一荤一素,已算相当不错了。还没等蒙儿坐下,跟着他进来的大黄却已老实不客气地跳到椅上,将硕大的头颅探入面前的铜盆中,旁若无人地大嚼起来。
凌蒙对此已司空见惯,在它旁边坐下,拿起筷子,吃了起来,十二三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是粮店的最好主顾,何况凌蒙自荆刺峰一种跑回,早已饿得狠了,不一会儿便吃了一碗。
凌延风慈爱地看着盛了饭,重新开始狼吞虎咽的儿子,将汤盆向他推了推,嘴里却叱道:“慢点,没人跟你抢,哪,喝点汤,”满嘴饭菜的蒙儿喔了两声,筷子却再次伸向已被他吃了大半碗的烧肉。
看着蒙儿连吃三碗,这才拿了汤盆,满满倒了一碗肉汤,几口喝了下去,凌延风枯槁的脸上不由浮现出一丝令人难以觉察的笑意,只觉得比自己吃了三大碗饭还要满足,道:“蒙儿,药材采齐了吗?”
凌蒙点头道:“差不多,只白鹤草、血青坨、矩穹子三样少了些,不知够不够。”
凌蒙风点了点头,道:“这三样都是普通的止血药,多些少些问题不大,我省着些用也就是了。”
凌蒙看大黄已将半盆烧肉拌饭吃完,替它倒了半盆肉汤,道:“爹,你的身体刚刚见好,要不这回就别炼药了,我明天去一趟古德堂,买些止血生肌膏来,与咱家剩下的参在一起,凑足三斤也就是了。”
凌蒙风眉头一皱,道:“胡说,百草药房卖的就是一个质优价高,你这么一参合还有什么疗效,你以为就你聪明啊,”凌蒙一脸不在乎的道:“我知道,但这不是特事特办吗,一回两回的怕什么,再说咱家的止血生肌膏还剩一斤六两呢,参合了古德堂的疗效也肯定比别家强得多。”
说着他抬手摸着自己白嫩的下颌,道:“何况那个买药的家伙满脸凶相,又买这么多止血药,肯定不是好人,所以咱们多刮他一点也是应该的,是吧!爹,”
看着他学着自己,一付故做沉稳的模样,凌延风心中又好气又好笑,同时也当真有些无奈,知子莫若父,自己这个儿子聪明灵利,小小年纪便已能帮自己操持家务,打理药房,可以说相当懂事,但就是心性太过灵动,别看他总是一脸纯真无邪的笑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但在卖药时,以次充好,缺斤短两,随意加价的事可说是屡见不鲜,整个就一个小奸商。
好在他在狠宰顾客时倒颇知因时、因人而变,所以倒从未被人家捉住过。为了这事自己没少教训过他,但这小家伙表面唯唯诺诺,转过脸还是该咋办咋办,时间久了,他也只得听之任之了。
听他明明要弄虚作假还振振有词,凌延风不由哼了声,加重了语气道:“他是不是好人关你什么事,夜路走多终遇鬼,我看早晚有一天,这百草堂的牌子会被你砸了。”
说完不由一阵咳嗽,凌蒙忙道:“爹,你别生气,我也是看这人一副大大咧咧,又着急买药的样子,又是远道而来,这才想糊弄一下,既然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去练功了。”
出了屋子,凌蒙直接进了西厢房,这里是他日常练功之处,房内空空荡荡,只正中间处砌了一个三尺见方的长方形水池,池高不及三尺,里面注满了一种深碧色的液体,药香扑鼻,正是凌延风专门为辐助他修练而研制的碧木炼体灵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