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游戏竞技>网游之洪荒乐师> 第三章 新手村的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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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手村的BOSS(1 / 2)

 店里只有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大妈,正拿着针线在那边缝衣服,不知道她那只肥嘟嘟的手为什么能握住那根细针。[浏览本书最新章节,请登陆]虽然不合理,不过无忧还是看着这位胖大妈穿针走线,动作迅速地完成了她的工作。

“小姑娘,你有什么事吗?”胖大妈注意到她了,抽空问了一句。

“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任务?”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掉古文。

“任务?哦,我知道了,是和刚才那些人一样的。好吧,我现在要做一件兔皮的大衣送给我相公,他在城里工作不体面一点怎么行啊,你就帮我去弄一百张兔皮吧。”

按照哥哥的说法,这样就是接了任务,《洪荒》里的任务有很多,这种普通任务报酬不会很高,即使接了放弃也没关系,不过总比单纯打怪要好。无忧向村口走去,突然发现一家的院子里养着很多可爱的小白兔,大概有几十只,蹦来跳去的,煞是可爱。想也没想,无忧就提着剑冲了进去,她根本不知道这种圈养在家里的兔子是不能随便杀的。

兔子很不错,给的经验虽然不高,不过它的血值和攻防也低的可以。只要等级差距在5级之内,玩家都可以看到怪物的各项属性。不过在这种全息网游,很少有玩家会设定成显示状态,一个个看似真人的NPC头上顶着一堆数据算是怎么回事。

她一剑就能砍死一只,没一会儿院子里的兔子就被她清光了,看的路过的玩家是目瞪口呆。别看这女孩子年纪小,杀起来还真是毫不留情啊,一般来说,女玩家很少有愿意杀兔子的,她们通常选择一些长的一般的怪物来练级,太可爱了舍不得下手,太丑的又看着恶心。不过,眼前的小女孩似乎完全没有这种顾虑。

一个叫“我要升级”的玩家忍不住开口问:“这位小妹,这些兔子好像是NPC养的吧,怎么可以杀呢?”

NPC养的?无忧不知道城里,包括这种小村落,凡是村里的动物都是NPC的私有财产,是不能随便杀的。果然,一个大胡子的高壮男人冲了出来,看到满地的死兔子,还有一地的血,顿时怒发冲冠:“谁?哪个混蛋杀了我的兔子?”他原本就样貌粗犷丑陋,这下子更加骇人,怎一个丑字了得。

无忧抬脚就要开溜,却见那丑八怪一双乌黑的眼睛瞪着她:“死丫头,敢到本大爷的地盘捣乱,你不想活了!”

接着,她就听到系统灿烂的声音:由于您杀了汪大哥家的兔子,现在汪大哥向您发起挑战。暴怒的汪大哥,隐藏BOSS,5级,土属性,血值500,无特殊技能。

新手村的BOSS一般来说不会太麻烦,除了血多了点,攻防高了点,没什么要命的技能。不过,即使如此,无忧苦笑,她也没办法磨死这个血牛来着,自己的血也算高了,120点,不过毕竟只是一级新人啊,一般来说同等级的BOSS都需要一小队五个玩家才能打下来,更何况是现在这样。

好在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事情叫做抢怪,现在大家普遍不到3级,但是蚁多咬死象,不一会儿就有一大堆玩家围了过来,把一心想要找无忧报仇的汪大哥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海洋里。怎么办?溜还是留?打怪升级她是没兴趣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专门找BOSS来打,不但升级迅速,还能爆出一大堆好东西,这只BOSS是她先发现的,要不要做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勾当呢,无忧不介意自己无耻一点。

越来越多的玩家涌过去,无忧忽然想到自己可是个1级的新人啊,也就是说无论死几次也都是一级,不可能掉级,也没有装备可掉,要知道她身上的新手装也是遮掩身体用的,游戏总不可能让人把新手装也爆了这么赤身露体吧,至于那把木剑,才一点的攻击,有等于无,没什么可惜的。想到这里,她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举剑就往汪大哥身上砍。

没破防,强制扣血一点!

本来汪大哥要找的就是无忧这个罪魁祸首,看她胆敢挤过来,立刻一刀把无忧抽飞了,开着30%的痛感,无忧狠狠疼了一把,只剩下一点血皮了,为了避免被众多玩家践踏而死,她忙不迭退到了一边。

BOSS在一点一点的减血,现在玩家的等级很低,差不多都只能打出一个“-1”来,挨上两下就命归黄泉了。突然在一片渺小的“-1”、“-2”中浮起一个硕大的“-18”来,哪个人这么厉害居然打出了这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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