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坡的另一边,几株迎客松当风颀立,映着夕阳晚照,撇下一道道清凉的影子,惬意舒展。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短须儒士身着青灰色儒士袍,骑着一匹精瘦黑马,腰上挂着一支三尺长剑,手里把着一只酒葫芦,眯着双眼一颤一颤的信缰向前行进,饶有兴趣看着这道上一绺一绺的杂草,不时的拿起酒葫芦小呡上一口。看得出来,此人好酒,酒量却是不大。
正在惬意间,忽的山脚拐处窜出一只大梅花鹿,撒腿疾奔,正向这儒士冲撞而来,背上赫然插着一支雁羽箭,鲜血淌了一脊背,映着金色夕阳,煞是醒目。在慌乱的奔跑中,已是气嘘喘喘,显然再过得不久,非是血流尽而死,亦要给累死不可了。那儒士的沉谧被打破,也是微微的一怔,见那鹿要拐弯转向绕过自己,拔出腰间长剑,瞅了个正切,“嗖”的就是一剑掷出,正中那梅花鹿脖间,力道尚可,入肉甚深。这梅花鹿后有追兵,前有拦道,又是疲累交加的,中了这一剑,再也支撑不住,“噗”的了一声就此甩倒在地。眼中闪着迷恋的光茫,胸腔急剧的张缩着,几经挣扎,终于不甘的停止了动作。
那短须儒士显是对自己这一剑没能直接将这只梅花鹿射杀有些不满意。翻身下马,一脚踩住这梅花鹿脊背,手扶剑柄几下轻摇拔出剑来,又在鹿身上轻蹭几下擦掉血洂,摇了摇头一声自嘲的苦笑,收剑入鞘。几年未用,这剑法竟是生疏了,手劲也差了不少。
不多时,从那梅花鹿奔来方向跃出两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来,拔开过顶茅草,竟是紧追不舍。瞧他们那形式,当是主仆二人了。经过一番疾奔,两人年纪尚小,都已是脸色煞白,那仆童模样的更是有些发青了,肓上负着一只死兔子不住的晃颤着,两腿战战,都快支撑不住。那少主却仍是兴趣昂然,虽也是疾累,却两眼放光,一眼便瞅着了这儒士脚下的梅花鹿,这才大松了一口气。
短须儒士见着这少年双臂修长,天庭饱满,虽是年少,却也生得健硕雄壮颇有几分气势,煞白的小脸甚是刚毅沉着,手中一把正堪使用的铁角弓,腰身束得极紧,小手小脸想是跑得急了,教着丝茅草划破了几道口子,却是浑不在意的,一手扶着一块大石头大口喘气,一手大把大把的抹汗,显是对这只梅花鹿的归属极为放心了。短须看他模样依稀有着几分故人模样,也不说话,只笑眯眯的待着他主仆二人缓过气来。
那仆童有些性急,方才一路狂奔,此时有些不辨东南西北了,他虽是仆人,体力却不那少年好,勉强走上几步,口吐白沫大口喘着气道:“这位老爷,那,那鹿是我家少主射了,呼,你可,可不能抢了!”勉强说完这话,瞳孔已是有些散光了,几欲摔倒。
这主仆二人,就是我刘封和我的仆人大牛了。毕竟我年纪还小,用了只是30斤木桦弓,虽然一箭射中这笨鹿,却一进还不足以让它挂掉,只好在后面追着跑。
不过大牛这家伙却是没用得很,同样是十来岁了孩子,才跑了这么几段路,我这个做少主的还没觉得累呢,他就快趴下了,郁闷,平时也没见他吃得比我少,我有肉吃也没让他光吃菜呀,真是!
我看着眼前这位面色和善,想着也不会是什么坏人,再说我刘备老爹就是这一带的黑社会老大,他一个文弱书生,还能胆子大到来绑架我不成?想到此处我上前两步,敛容一施礼道:“先生莫怪,家仆无礼,小子在这边替他谢罪了。”
我的体力原就较大牛还要好上不少,方才也是为照顾大牛的跑不快而并未全力追奔,只是循着血迹在后面追寻。这会也早已就缓了过神来,看着那梅花鹿脖脊上还有一个血洞,该就是眼前这短须儒士所留下了。幽州地处偏远,又常有乌桓入寇,素来民风剽悍,一般士子文人也俱通剑艺,能上马挽弓,而且这个时代的书生又不是那种后世里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这个人虽然书生打扮,说他能一剑刺杀了这头的梅花鹿,我是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只是一时也不知该如何与这位交涉,只在不住的打量着眼前的不速之客,怎么就觉得这人对我像是极为熟悉似的。
那短须儒士想是见我举止有礼,也不以我小而轻视我,歙然笑道:“小友客气了,我看小友年纪甚小,身子单薄,论个子也不比这鹿大上多少。你说你竟能猎得此鹿,倒真是叫人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