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已有妻室?
那般年轻俊朗的公子,已经娶妻?
卢初雨错愕了片刻,不过对于沈璃的说辞,显然是有些不信的。
那贱人,定是怕自己跟她抢,所以才此番托词。
卢初雨就是这样,好胜心强,本来还担心那人家境不好,空有皮囊也配不上自己,此番,却是什么也顾不得了,对于那人,自己是势在必得的。
况且,一向唯唯诺诺,不争不抢的沈璃,都喜欢的男人,那一定是背景雄厚,家缠万贯。
自己嫁过去,相公俊朗,又享尽荣华富贵,岂不美哉。
她沈璃,一个落魄小姐,定是抢不过自己的。
她,卢初雨,卢家大小姐,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才是清水镇所有富家公子的白月光。
肚子里的心思,百转千回,面上却仍然是那副端庄优雅的样子。
璀璨此时才递过去一个杯子,“大小姐喝水。”
卢初雨接了过去,看了一眼没喝,连茶叶都没有,况且这水,还不知道干不干净呢。
沈璃自然没错过,卢初雨一闪而过的嫌弃,轻轻的出声说话,“初雨可莫要嫌弃才好,屋里也没有茶叶,招待不周之处还望见谅。”
卢初雨优雅的笑着,拿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水,“表姐哪里的话。”
沾湿嘴唇的那种,随即又放下了杯子,到走都没有再饮过一口。
卢初雨拿出手帕,擦了擦嘴,旁敲侧击的,开始套沈璃的话。
似漫不经心的提起,“表姐近日,为何会去清水河边帮忙。”
沈璃当真不是傻子,听不出来卢初雨话中的意思,寄人篱下,以前不同她们计较,也不同她们争抢什么,可是云扬哥哥不同。
云扬哥哥,就是她的白月光,别人摸一下都是玷污,谁都不能碰。
沈璃语气真挚,“前些日子出门,去买吃食的时候,恰好发现是相熟的朋友,许久未见,又见摊子确实是忙得不可开交,我便主动去帮忙,打打杂。”
话说的完整,让人挑不出来问题,仿佛沈璃跟摆摊的几个少年,是多年熟识的老友。
卢初雨说不清楚,到底信不信,又问,“是表姐以前的朋友,青州的?”
若是青州认识的,便是大户人家的公子,这话,也就大半可信了。
“清水镇的,几年前偶然相识的朋友,初雨可曾记得,当时我出门迷路差点被人拐了,还是一个小哥哥送我回的卢府。”
对于沈璃说的这件事,卢初雨当然记得,因为,这便是她一手造成的。
那是也就八九岁的光景,祖母还在世,最宠这个没爹没娘的沈璃。而对于这个乖巧懂事的表姐,自己最是讨厌。
于是,便让自己身边的丫鬟,找了人,要将这个表姐卖去青楼,当时还是自己故意撇下一起逛街的沈璃。
自己哭着喊着,回了卢府,卢府内闹翻了天。
没曾想,傍晚时分,卢府的门房传来消息,表小姐回来了,是一个小男孩送回来的。
脑海里的记忆一闪而过,卢初雨信了大半。
继而又开口调侃,“表姐可莫要跟妹妹开玩笑,那公子年纪尚小,当真已有妻室?”
“当真。”
见卢初雨不信,沈璃继续说,“乡下人家,定亲定的早一些,加上两家人都是相熟的,便早早就成了亲。”
成亲没事,还可以休了再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