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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二)5更-2(1 / 2)

 以尘往饱听戏文的经验判断,凌旭既然并非做了亏本买卖,那就是做亏心事了。比如对不起,我把别人的肚子搞大了之类,但这个话基本上只有他对丫头说的可能。尘往于是十分好奇,他有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唯一的可能性是,他把那五百两公关费给私吞了。

若果真如此,尘往决定原谅他,还要再费些银子提早让他与丫头成亲,如此,银子便会被丫头管得死死的。

丫头管钱的确是管得很死,只要银票交由她手,旁人一概找不到,尘往曾率领陆翩把她房间翻了个底朝天,连地下是否有暗道,墙里是否有隔层都考虑过了,愣是没找到。最后一脸失败地主动找丫头要,丫头淡定地走进房间,片刻便抬出一箱银子来。

尘往一度觉得她是个变戏法的,这么大一个箱子居然会在房间里凭空消失,好在她目前的兴趣只停留在藏银子,若是藏男人,凌旭又可以开个帽子连锁经营店。

不得不说,尘往商号在陆翩这么挥霍下还能留下余钱发展,丫头功不可没。

丫头比起尘往,显然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尘往低估了凌旭的节操,他不仅没有贪污半毛钱,连找的几文零钱都如数上交。不等尘往赞许,就还一送一,小心翼翼地说了一件事。

原来,日前凌旭赶到临阳县收酒办事处找尤玉绅,恰逢尤玉绅在逗狗。上次是逗鸟,这次是逗狗,充分说明尤玉绅是个动物爱好者,但是鉴于他把鸟轻易掐死,说明他只能算是个爱好者,尚不能算做是保护者。

喜欢动物的尤玉绅很轻易犯的毛病就是觉得人不如狗,于是在凌旭去找他时,他惯例地连头也没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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