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往举着块手帕不知道该给谁。
她与凌旭认识许久,从未见他哭过,连清苹都哭过,独独没见他哭,还琢磨着什么时候要虐他一虐,让他掉掉男儿泪,不想凌旭与丫头呆久了,近墨者黑,居然关键时刻脆弱起来。
尘往安慰道:“凌旭,你舍不得丫头是可以理解的,阿福也说入宫可以带一名家眷,我不会抢你的位置,横竖你们到哪里都会一起的。”说着,把手帕递给他,想着他们共用一块手帕应该也不是件希奇的事。
凌旭紧紧握着尘往的手,又抽出一只手抹了抹眼泪:“不是……我是开心的……我死去的娘一心盼着我能有出息,临死前念叨着无论如何,要进宫当差,只要不当太监,当什么都可以,说好歹那是公家饭碗。可惜我文也不行武也不行,又没有门路可寻,心想这辈子也不能完成娘的心愿了,没想到啊没想到……”
“你娘真是一个实在的娘……”尘往由衷地感叹道。
三日后,果然来了一顶八抬大轿,这阵势,比阿福上任当县令还显得气派。乡邻们自觉地排成两排,看热闹是一项无须号召的全民运动。一位大娘带着个孩子挤在人群中,孩子边吃烧饼边看,看得入了神,烧饼不慎掉在地上,被一旁虎视眈眈垂涎已久的黄狗叼走,小孩抢回未遂,于是指着黄狗大哭:“烧饼……烧饼……”
小孩身旁站着一位秀才,姓文,以酸腐闻名于市井之中。文秀才闻言,忍不住纠正他认知上的错误:“方才那只,谓之犬也,属哺乳动物犬科,系先人由灰狼驯化而来,以忠诚之名闻于天下……”
小孩被文秀才的话吓住,听了半日,只听懂一个“狼”字,正纳闷方才那只黄狗莫非是狼?转念一下,自己吃了一半的烧饼被这个不知是狼还是狗的家伙叼走,便不管狼狗,只顾发泄心中的愤恨:“烧饼啊……烧饼……”<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