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子风最初还以为小仙真的想出什么好主意来了,一听她说把自己说成是云姑的男朋友,当即被羞了一个大红脸。虽然认识的这几天大家相处得还不错,也tg谈得来的,但要称得上男女朋友却差得很远。
但是凌子风不知道小仙这话还真不是空穴来风,事实上是她有心想掇合两个人,这一路上,凌子风和云姑轮换着开车,相互照应着都默契,这些小仙都看在眼里。本来,她自己倒也想献上一份殷勤,但一想到自己的身子都不知道让那些坏男人糟蹋了n次了,已经是个脏女人,根本配不上在她眼里是可敬可爱的凌大哥,便有心成全姐姐。
“如果凌哥哥真成了自己的姐夫,那也就能天天看到他了。”小仙甚至开始幻想起以后的生活。在她看来,家乡如果有凌子风这样的男子存在,或许当初就不会离家出走,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虽然与小仙想法类似,云姑倒是考虑到凌子风估计不会答应这样的事情,到时候大家就难堪了。“你这个死妮子,不开口别人会把你当哑巴啊。”云姑当即就给回了,“你又不是我们家乡的风俗,如果用这样的理由,到时凌大哥拍拍屁股一走,你姐我还怎么嫁人啊!”
云姑说的是实话。在这里,男婚女嫁是人生中的绝对头等大事,一旦女人被男子抛弃,就会被族人吐弃,是件十足没有面子的事情。而且,这里的人订了婚就同-居,到时大家看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了还分居,同样会有人说闲话。
“这个嘛----”凌子风倒也无所谓什么男女朋友之类的,但他已经从云姑的话里听出一点究竟了,因此就当起和事佬来,“你们就说我是一个好奇的城里人,听说这里的风光之美,所以特地跟随你们来采风的。”
“还是凌大哥聪明。”凌子风这话一说,云姑和小仙都立即表示赞同。现在这一带的旅游开发是一天比一天热闹,别说是京都来人,包括国外那些金发碧眼的老外都经常有驴游过来的。很多人都会在村子里一呆就是好长一阵子,实在是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理由了。
“可是,你没有带那些长镜头短镜头的相机啊。”小仙还是提出了一些质疑。那些采风的人,无一例外地都会背着大大小小的适用镜头,整天猫在外面等日出日落。
“这事就不太重要了,反正这么说就可以了,拍照嘛,现在的手机比过去的相机还好使呢。”凌子风晃了晃自己手中的苹果相机,“1600像素的,普通专业相机也就是这档次了,来,我先给你们姐俩来一张。”
因为云姑家在半山腰,车子开不上去,只能停在村口的一片草地上,所以这会三个人正徒步而行,凌子风就给她们两个人当起摄影师来。当云姑和小仙在自己面前摆起pos,凌子风这会才发现,这两个女孩子真的很美。
云姑的皮肤是当地最普遍的黝黑色,而小仙却是这里难得一见的白晰,同样的,体形上两个人也是完全不同,自幼习武的云姑健美,而小仙则是那种高山云朵般的轻盈之美。
凌子风一会看看云姑那优美的身体曲线,一会欣赏小仙那浅浅的笑,不知觉中就陶醉了。
“走啊,凌哥哥。”小仙看凌子风站在那里傻看,就跑过来拉他走。
云姑看着妹妹吊在凌子风的胳膊上,俨然一副帅哥美女的春景图,不知道为什么眼眶就湿了。
在这草原深处高山之脚的牧民女儿心目中,有梦般的白马王子相陪是一生中最大的愿望。云姑知道小仙打小就憧憬着拥有美丽的爱情,却不想刚进-入社会就遭遇了噩梦,她要是早一年两年遇到凌子风这样的男孩子,或许她的人生就将重写。不过,云姑也知道,或许像凌子风这样的城里人不太在意女孩是否失过身,如果他能够真心对小仙好,那岂不是可以帮助小仙抚平心灵的创伤?
云姑心里非常清楚,别看小仙这两天一直都是兴高采烈的,但之前受到的伤害远没有愈合。有好几次,她在后排座拥抱着小仙入睡时,都明显感觉到小仙在梦中不断地颤抖身子,显然是在梦见那些惨无天日的时光。
“小仙,我感觉有些累了,想在这里歇一会。你先回家去,家里估计都不知道脏乱成什么样子了,你先收拾一下,免得凌哥哥一去我们都没有面子。”云姑一屁股就在路边的草地上坐下去,还边捶捶脚腕,“这开车也是件力气活啊,以前开的路短没感觉,这两天可真把我累坏了。”
小仙倒没有弄明白云姑肚子里卖的是什么药,倒觉得她的这个提议很好。以前在家的时候,家里的卫生基本都是小仙搞的,云姑做那些活远不如小仙细致。
看着小仙雀跃着向山上跑去,云姑微微一笑,嗔道:“这孩子----”
“你们家这里真美。”凌子风看云姑坐得tg惬意的,也跟着一屁股坐在她的身边。这地方就是和大城市不一样,连草地上都是一尘不染的,那松软的草厚厚的,像是一个巨-大的垫子,烘托着整个高原的蓝天白云。
“嗯,我就喜欢家乡的这蓝天白云。”云姑看小仙走远了,现在只剩下凌子风和自己,突然就有了一些羞涩的感觉,刚才想好要说的话都一时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