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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第十三次相亲159(2 / 2)

那些野兽,诸如:虎豹豺狼都是凶性不改的猛兽。哪怕被马戏团驯服多年,都难压制其吃人的欲望。

而牛马羊等牲畜,就算凶性大发,也少有张嘴吃人的。有人见过羊吃小鸡,驴吃小猫的,却没人见过它们生吞活剥人的。

人与这些动物不同,会在不同的情境下扮演不同的角色。如果角色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那么这个人前后看起来就不像同一个人。

比如:

纵横家苏秦的亲戚们。

在苏秦落破时,他们地位比对方高,经济条件比对方优渥,是一副张牙舞爪,恨不能让其客死他乡的丑陋嘴脸。

在苏秦发达时,他们不过是斗升小民,地位与对方判若云泥,就换成一副卑躬屈膝的哈巴狗嘴脸。

再比如:

韩信在落破时,是要钻人裤裆才能活下去的懦夫,发达后就是举世无双的国士,威风八面的大将军。

当年不敢怒发冲冠与敌同死的耻辱,在吹捧者嘴里变成大丈夫能屈能伸的美德。

韩信作为一个现实的人,有变化吗?

其实,没有。只不过是他手握重兵后,需要下跪的人不再是街上的泼皮无赖,而是更有权势的刘邦。他仍然没有对敌拔剑,殊死一搏的勇气。

没人能否认韩信的才华。但是,也没人能强行拔高其人格。

其人格的卑劣处,不在于不敢与敌人展开不计生死的搏斗。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勇气。地痞无赖能存在的原因也正在于此。

如果有谁嘲笑韩信的胯下之辱。这人就过于刻薄,且文过饰非。

m君甚至可以断言,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遇到持刀歹徒的第一反应绝对是落荒而逃。

剩下的百分之十里,有百分之八不跑是因为被吓到手脚发软跑不了。

只有那百分之二,是真正敢冲上去和歹徒较量的真男人。

所以,韩信最初的选择不光彩,但也无需苛责。

可是,他功成名就后,在那个权贵诛杀街头无赖,就像碾死一只臭虫的年代里,竟然没有报复那个泼皮。

这才是他人性中真正卑劣无耻的地方。

要知道,他生活的年代,是一个人们普遍血性十足的时代,是遍地都是豫让、专诸、朱亥之类伟丈夫的年代。

在那种时代氛围下,荆轲作为四大刺客里唯一任务失败的那个,所刺杀的要不是秦始皇帝,所作所为简直就是泯然众人矣,不值同道中人一晒。

有血性的不只是刺客们。那些士大夫们个个也都是骨鲠之士,极具人之位人的风骨。

赵国大臣们因为刘邦侮辱赵王,就怀着君受辱,臣该死的心态,不惜冒着全族被杀的风险,不图大汉江山,就为争口气,就敢向大汉皇帝发起自杀式突袭。

齐国田横兵败如山倒,逃到海岛上栖身,因不愿臣服于他人自刎。他麾下的五百壮士知道消息后,以不能保护主公周全为耻辱,竟然一起自杀殉主。

这种年代,受辱是要用血来洗刷的,不是敌人的血,就得是自己的血。

现在看起来,或许大可不必。在很多人眼里,人的尊严早就不如活着有价值。

但,这是当时的普世价值标准。人要么在受辱后自杀,要么苟且偷生,寻找洗刷耻辱的机会。

在那个时代,有身受屈辱不图报复,苟且偷生的人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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