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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家住青山(1 / 2)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繁华的都市吸引着全世界各地的人们。

这里高楼大厦,生活在在都市的人们享受着现代化文明所带来的好处。

香港的繁荣安定离不开一群人的守护,他们便是警察。

赤柱警察局是赤柱最为安全的地方,即使是最厉害的南哥也不敢在这里放肆。

夜色宁静,漫天的繁星闪耀。

陈凤娇站在警察大楼的天台上,看着脚下灯火辉煌的城市,充满着神秘的魅力,这就是他致力守护的地方。

他抽出一根烟,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口。心中的郁闷,烦躁随着烟圈被一吐而尽。

他喜欢天台,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警察偏爱这里。

夜渐渐深了,宁静的警察厅上空,凭空生出一声闷雷。一个白影从半空掉了出来。

“啊——”

陈凤娇抬起头,一个人迎面砸了下来。

“袭警?”他的念头闪过,然后整个人被震得脑袋发闷,五脏六腑都像碎了一样。

“哈哈哈,不好意思,一阵大风把我刮了过来。”刘御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信口胡扯,眼睛快速扫视四周寻找出口,然后撒腿就向天台出口跑去。

“站住,不然就开枪了!”陈凤娇揉着脑袋咬牙切齿,任谁被莫名其妙的高空坠物砸到都不会有好心情。无关乎受伤与否,那是道德问题。何况掉下来的是一个人?

“小子,知道这里是哪里吗?赤柱警察局,旁边就是赤柱监狱。”

“警官,都是误会,我是良民。”刘御举着双手转过身来,顿时愣住了,“草庐居士?”

对面的人长得和草庐居士一模一样,不过他更年轻,三十来岁左右,没有胡子,穿着西服。

“什么草庐居士,要叫sir!”陈凤娇不满道,“身份证?”

刘御仔细观察了下,他的确不是草庐居士。两人样貌虽然相同,但是举止气质完全不同。最关键是他身上没有修为,就是个普通人。

“难道是草庐的多少世子孙?”他不怀好意地想着,“可是没听说草庐有什么相好啊,难道隐藏得比较深?”

“身份证!”陈凤娇见刘御脸色不对,就知道他想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不由大声喝道,

“你认识草庐居士吗?你的祖先或是先人有没有这个人,明朝的。”

“我们一起和扶桑鬼王大战,不小心打开了天门,穿越时空到达了这里。你说是赤柱,那应该是香港了。”

刘御自顾说着,陈凤娇脸色愈加古怪。什么扶桑鬼王,什么明朝,还穿越时空?

“难道是疯子,从青山医院跑出来的?晚上的时候就听值班的师兄说在拍电影的现场捉到了一个青山跑出来的疯子,难道这个也是?”

陈凤娇本着警察的职责,耐心地引导:“你家住是不是住在青山?”

“哪有山叫青山的,起名字太粗糙了。”刘御摆了摆手,“我穿梭时空,以诸天为家。”

陈凤骄庄重地点了点头,很是认同的样子。他拿出通话机,按下了一连串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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