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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一瞬间,唐小璐几人全都看呆了。连他们旁边的帅哥们,也是目瞪口呆。这家伙,也太牛逼了吧……
嗖地一声轮胎摩擦之声,林克手把一提,方向盘高高扬起,车身就地旋转,在单脚落在地面的瞬间,电车也悄无声息滑到诸人面前,从口袋掏出一支香烟,迎风点燃。看在诸人眼中,残阳中喷着烟雾的成熟男人,这一画面,无疑令这群青春期的少女充满无限的向往与崇拜,就连那群帅哥们,也羡煞不已。
“小璐,真是对不起,叔叔有事迟到了,今晚你说做什么都成。只要别玩的太晚了。”林克扯开领带塞进口袋,白色衬衣暴露出来,胸前麦色肌肤,有型的胸膛,尤其是充满沧桑,极具男人味的脸庞,小美女人全都荡漾了。
“林克叔叔,你怎么才来,人家等死你了!”兴许是想在外人面前表现与林克关系亲昵,跳过去挽住林克胳膊,摇晃几下,颇有撒娇的味道。其他几名小美女羡慕的不行,看见林克那精湛的车技,毫不做作的表现,尤其是被唐小璐吹嘘成是某叉叉财团老大后,他们对林克的看法更是不一般了。
小林哥不过是表现自然,并无半点做作,却是浑然天成的装逼。在别人看来,正是这份洒脱自如,让她们觉得太有吸引力了。
小女生与成熟女性不一样,成熟女人喜欢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男人,小女生却离经叛道,只对率性洒脱的男子有好感。这就是所谓的叛逆了。
“好了好了,这几位是你的同学吧?怎么也不给叔叔介绍一下,真是调皮捣蛋。”林克宠溺地拍了拍唐小璐的脑袋,笑呵呵走到诸人面前。
一番介绍,唐小璐介绍过林克后,那几名美少女多对林克问东问西,林克原本就是吹牛高手,糊弄几名小美女更是手到擒来,不动声色间,那几个帅哥已经感觉到女朋友的心早已不在自己这儿。
“其实叔叔不太喜欢飙车,毕竟飙车虽然刺激,但会影响交通堵塞。不过如果你们有什么需要叔叔帮忙的。打个电话,叔叔随时欢迎。”林克面色温和,自如万分。一旁的唐小璐极为满足。挽着林克手腕,一点不觉得林克衣着邋遢而嫌弃他。反而觉得这样才能彰显男人味。
“不如去酒吧玩玩吧?”一名帅哥忍不住了,当下提议去酒吧。林克暗忖:“去酒吧好啊,只要不是我出钱就没问题。”
小美女都想坐林克电车,可惜电车只能载一人,这人自然是唐小璐,小璐双臂抱住林克腰身,笑嘻嘻道:“林克叔叔,你今天表现得太帅了,如果你是女人,我一定亲你一下。”
“如果我是女人,帅这个字眼也不会用在我身上了。所以你这话等于没説。”林克没好气道:“坐好,要启动了!”
一路狂飙,唐小璐在车上兴奋尖叫。林克技术相比中午那群没门路的同学,简直不是一个档次,每次与轿车擦肩而过的心灵颤抖令唐小璐尖叫连连,两旁建筑快速后退,电车时而来个四十五度斜角,唐小璐差点没兴奋的晕过去。
他们是第一个抵达酒吧的。林克在门口吸完一支香烟,其它几辆跑车才慢吞吞而来。
“你们真是太慢了!”唐小璐笑眯眯地调侃,林克拍着她的脑袋,诸人走进酒吧。
也不知什么原因,雷池竟没几个人跳舞,大多年轻男女坐在酒桌喝酒划拳。林克嘴角咬着香烟,四周扫了一遍,低声道:“小璐,我们换家酒吧成不?以我多年经验来看,这儿要发生大事了。”
“害怕?”小璐未答话,身后小帅哥吊儿郎当摇晃着火苗四射的火机,咔嚓咔嚓喷出火苗,仿佛怕人家不知道他的到来。那嚣张装逼的模样,形似神不足的模样怪异憋足,令人发笑。
“你少废话!不就是一家酒吧么?难道还能吃人?”小璐挽着林克胳膊,她岂会不知林克身手,别说酒吧的小混混,连孟楠这种中环的扛把子他也丝毫不惧。
林克苦笑着与诸人围拢坐下,点了一桌酒水点心,仿佛三天三夜没吃饭,林克抓起海鲜狂啃起来。说来奇怪,休闲酒吧竟有海鲜一类事物,其实是林克没见识,新义市作为沿海城市,不但四通八达,酒吧也学着弄起食物。这样干脆将一群打算先吃晚餐再来酒吧的客人直接拉来。却也不是什么好的事物,收费却极高。不少白领懒得先去餐厅进餐再来酒吧,干脆一起凑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