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便走回那香炉边,看着另外那只炉子里的晶体粉末,蹙眉思索起来。
少顷,抬头问道:“你们都没见过这东西?”
周围的人,纷纷摇头。
这下,倒是彻底没人再敢伸手去碰那炉子。
全都围在那翘头案四周,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我看,这东西,应该就跟烧碱差不多。”
老方望着那香炉,认真地分析起来。
“小时候,我家二姑在纺织厂做活。就被那东西和的水,给洒到了手上。那是烧得皮都没了!”
“那可不对,烧碱最多给烧秃噜皮。哪能烧出那些个小针眼儿?”
一旁的小子听完,立刻拨浪鼓似的摇起了头,张口反驳。
正当大伙众说纷纭、争论不休的时候。
站在一旁赵喆和老耿,纷纷扭头看向赵江海。
赵喆用肩膀轻轻地碰了碰老赵,悄声问道: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蛰蝇子。”
老赵看了看身边一头雾水的两人,淡淡地回答道。
紧接着,歪了歪下巴,指了指那地上的尸体,说:
“你们看他那俩胳膊。”
那具尸体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赵喆这才看了个真切。
那尸体的双手和手臂皮肤乍一看去,仿佛被烫起了密密麻麻的水泡一样。
可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在皮肤之下——无数黄豆大小的颗粒,正在缓缓蠕动着。
而且,似乎还在不断扩散蔓延!
老耿赶紧转过身来,膈应得要命。
用力地捏了捏鼻梁,皱着眉抱怨道:“哎呀!这恶心!”
赵喆也是看得头皮一麻,胃里瞬间翻江倒海起来。
立即扭转目光,不再看那尸体。
右手用力地顺着胸口,向下捋了捋,勉强克制住想吐的冲动。
“蛰蝇子这东西,沾上了,就差不离了。”
老赵说着,点了支烟抽了起来。
原来,那宣德炉内的东西,正是蛰蝇子的卵。
蛰蝇子这东西,是十分古老的一种寄生虫,很是少见。
成虫竟还长得十分漂亮,多呈宝蓝色。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豆娘,但体型更小。
无毒,畏光,而且喜食血肉。
蛰蝇子的寿命很短,通常情况下,朝生夕死。极少数长命的,也活不过三天。
无性繁殖,而终其一生,只在临死之前产一次卵。
所以,蛰蝇子从出生起,便会大量进食,让自己快速发育成熟。
然后,就要马不停蹄地寻找宿主,进行排卵。
这些卵刚排出的时候,就像果冻一样——
晶莹剔透,并且带有很强的黏性。
也正是凭借于此,蛰蝇子可以顺利地将卵粘附在牛、马等宿主的表皮之上。
条件适宜的话,最多不出半个小时,幼虫便会破卵而出。
但如果经过一天还没有孵化,虫卵就会硬化,变成水晶一样的颗粒。
自带异香,且经久不散。
蛰蝇子虽然短命,但它的卵如果保存得当。哪怕历经千年,也依然能够孵化。
一旦孵化,数千只幼虫便会咬破宿主的皮肤,飞速钻入体内,
敞开肚皮大吃一顿之后,直接将卵产在宿主体内。
不用多久,新的幼虫便直接从宿主体内孵化。
一代一代,往复循环。
所以,一旦被蛰蝇子寄生,基本上就已经没有了生存的希望。
只能等到几天之后,血肉被蚕食殆尽,变成一副空心的躯壳。
像个蛇皮袋子一样,只装下了一肚子的虫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