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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少年情义 二(1 / 2)

 在行走途中,明崇俨大致知道了事情原由——叶非祖父于“贞观初年”遇事被贬,全家流放至岭南,后因李治登基大赦天下而获自由,数年后辗转移居“广州”。

可不巧的是,那一年疫病爆发,叶家正好赶上了,导致家里年纪大些、身子弱些的人纷纷染病,最后平安活下来的,只有叶非兄弟俩。

然而正所谓“福祸相依”!

叶非之长兄叶风为了带着年幼弟弟活下去,冒死加入一艘“出海商船”,短短两年之内,积下不菲家业,而后安家定居,成为一名商贾,以贩卖“海外奇物”为生。

约摸一年前,叶风给友人接风,设宴“芳香阁”,席间偶遇倾人姑娘,惊为天人,后数度前往,终知其亦是犯官后人,自小被卖入“青楼”。

如果仅仅是同病相怜倒也就罢了,偏巧二人祖籍相同,皆为蜀中“成都”人氏,于是乎,叶风动了“赎人”的心思。

只不过,“倾人”姑娘身价不低,赎金高达四千贯,已经差不多是叶风全部身家了,所以,叶风无奈之下只得和“芳香阁”掌柜约定半年后“赎人”,这才有了今日之事。

进得后院一座小楼,行至一楼与二楼之间的平面处,却见楼上有人下来。

“兄长!”走在前面的叶非呼唤一声,跟着问道:“可曾办妥?”

叶风自上而下,一眼即看到了明崇俨,他没有回答弟弟的问话,而是下行两步,同时道:“小郎君怎会在此?”

明崇俨回道:“听闻‘花魁夜’甚是好玩,故来见识一番,巧遇叶兄弟,便同来了。”

“原来如此,正是相请不如偶遇,咱们先下楼,有话边走边说。”

“甚好,叶兄请。”明崇俨客套了一句,而后率先转身下楼。

待走出小楼,叶非忍不住道:“兄长,事情应当办好了吧,弟想与明哥去玩耍。”

叶风依然没有回答,却是看向明崇俨问:“敢问小郎君,冯县男可在前厅?”

“师父没来。”明崇俨随意回了一句。

“喔——”叶风若有所失地应了一声,而后默不作声地走着。

“兄……”

叶非刚刚才说出一个字,就感觉肩头被人拍了一下,随后听到明崇俨压低的声音道:“令兄遇到事了。”

还没等叶非反应过来,他就看到明崇俨和自家兄长打了一声招呼后,离开了。

本想追上去,可转念又停下脚步,或许叶非此时才意识到,还是先弄清楚兄长的事情更重要吧。

回到方九他们身边,明崇俨跟没事人一般坐下,全当没看见他们询问的目光。

此刻,大厅木台之上,一名颇为瘦弱的女子正在弹“筝”。

“筝”,又名“秦筝”,据汉代应邵《风俗通》载文:筝,“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或许“筝”真实的起源已无从考究,然其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却是不争事实。尤其是那名女子所弹奏之曲乃“高山流水”,更是世人皆知之名曲。

《列子·汤问》云:“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世人皆以此曲赠知音,唯如此方不负伯牙子期之遇。

相比较“芳香阁”里大多数人而言,明崇俨出身世家,对此典故自是耳熟能详,加上听过多次,当然能够分辨出优劣。不得不说,他也没有想到,在蛮荒之地(唐人眼里,南方皆是蛮夷),居然能够听到如此美妙的乐曲,甚至于超越此前所听过的。

或许是悦耳动听的曲声打动了众人,原本空无一物的木台上,陆续出现了一些各色绢花……红色绢花一贯钱、青色十贯钱、紫色为百贯钱。

明崇俨大致心里估算一下,木台上少说也出现了价值一千多贯的绢花。

“可不少了啊。”明崇俨心里暗自感慨一下,只是他不知道,在此之前的两位女子,那可是全都收获了近三千贯的绢花,远不是台上这位可比。

很快,至一曲临近终了,台上绢花之数并未明显增加,正当所有人以为此女子所获得绢花数不会再有太多变化之际,忽然,一个年青男子走到台边,抬首望向那女子,一动不动,直至曲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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