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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托比亚斯·格莱格森的亲身经历(2 / 2)

我就问:‘德里伯先生是几点离开你们这儿到车站去的?’

‘8点钟,’夏彭蒂太太不断地咽着唾沫,抑制着激动的情绪说,德里伯的秘书斯坦杰逊曾说,去利物浦有两班火车,第一班是9点15分,第二班是11点。他们赶第一班火车。

‘这一次,是你们最后的会面吗?’

我一提及这个问题,夏彭蒂太太蓦然变得面无血色。好大一会儿,她才回答:‘是最后一次会面。’但她说话时很不自然,而且声音嘶哑。大家都沉默了一会儿。她的女儿忽然开口了,态度很镇定,口齿也很伶俐。

她说:‘撒谎没有任何好处,妈,我们跟这位侦探先生还是坦白地说吧!’她又对我说,‘后来,我们确实又见到过德里伯先生。’

‘愿上帝宽恕你!’她母亲双手一伸,大叫了一声,然后就向后倚在椅背上了,说:‘这回你哥哥可被你害了!’

‘阿瑟肯定也愿意我们实话实说。’这个女孩坚决地说。

我就说:‘现在,你们最好还是全部都告诉我。这样想说又不说,不如根本不说。而且,你们也不清楚警察厅到底掌握了多少情况。’

‘这都怪你,爱丽丝!’夏彭蒂太太高声地训斥女儿,又转过身来对我说:‘先生,我全部告诉你好了。你不要认为,我一提起自己的儿子就发急,因为他跟这个人命案没任何关系。他是清清白白的。但我顾虑的是,在你们警察厅或其他人看来,他好像有犯罪的嫌疑,不过,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的高尚品质、他的工作职业、他的经历,都能证明这一点。’

我诱导她说:‘你最好还是将事实完全说出来。相信我吧,若你的儿子真是清清白白的,他肯定不会受到任何委曲的。’

她就说:‘爱丽丝,你最好出去一下,让我跟这位先生谈吧!’于是,她的女儿就出去了。然后她说:‘先生,我原本不想将这些告诉你的,但我的女儿已经先说出来了,目前我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说出来。既然我准备说了,就一丁点儿也不会保留。’

我鼓励说:‘这才是聪明的选择。’

她叙述道:‘德里伯在我这儿住了三个礼拜左右。他跟秘书斯坦杰逊先生一直坚持在欧洲大陆旅行。我发现他们的每个箱子上都贴有哥本哈根的标签,可见,那是他们最后到过的地区。斯坦杰逊先生是一个安静而有教养的人,但他的主人——真是糟糕透顶,两个人截然不同。这个主人举止下流,行动粗暴。在他们搬来的当天夜里,这个主人就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到第二天中午12点还没有醒过来。他对我的女仆态度轻佻,真让人厌恶。最无耻的是,他居然用如此下流的行动来对待我的女儿爱丽丝。他对爱丽丝胡言乱语,被我听到不止一次。一次,他竟然把爱丽丝抱在怀里,紧紧搂着。他这种胆大包天的行径,就连斯坦杰逊先生都责怪他举止下流,简直不配做人。’

我问她们:‘不过,你为什么可以容忍呢?我想,只要你喜欢,你尽可以把他们赶走。’

被我如此一问,她满脸通红说:‘若是在他们来的那一天我就拒绝他们租房,该有多好。就是因为有个非常诱人的问题,他们每人每日房租一英镑,一个礼拜就是14英镑。况且,如今恰好是客人稀少的淡季。我是寡妇,尽管儿子在海军服务,但他的开销巨大。这么丰厚的租金,我实在舍不得白白放过。于是,我就尽量容忍。不过,最近这次,他闹腾得太离谱了,所以我才赶他走,这就是他们搬走的缘故。’

我问:‘后来呢?’

她继续叙述道:‘后来,我看他们坐马车走了,才放下心来。如今,我的儿子正在休假。但这些事我一丁点儿都没敢告诉他,因为他脾气急躁,并且他又特别疼爱丽丝。这两个房客离开之后,我关上大门,才算解决了心里的一个大疙瘩。天知道,还不到一个小时,有人叫门,原来德里伯又回来了。他的模样特别兴奋,很显然,他又喝了许多酒。他一头冲进屋来,当时,我和爱丽丝正在屋里坐着。这家伙就胡说八道,说他竟然没有赶上火车。后来,他竟敢当着我的面跟我女儿说起话来,并建议爱丽丝跟他私奔。他对爱丽丝说她已经长大了,法规也管不着她了,而他有的是钱,她不必管这个老太太了。现在,立刻就跟他走!说她能够像公主一样享福。我女儿很害怕,一直躲着这家伙。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硬往外面拉,我吓得大叫大嚷。此时,我儿子阿瑟进来了。后来发生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听见扭打、叫骂的声音,乱成一团,我已经被吓坏了,连头都不敢抬一下。最后,终于安静了。我抬起头来一瞧,只见我儿子站在门口笑着,手里有一根木棍。阿瑟这个活宝再也不会来找麻烦了。我出去跟着他,看他究竟做什么。说完这话,阿瑟拿起帽子就向街头奔去。第二天上午,我们就听到了德里伯这家伙被谋杀的新闻。’

以上就是夏彭蒂太太亲口所说。她说的时候,往往会停一会儿,偶尔喘一口气。她有时讲话的声音很低,我真是听不太清楚。不过,她所说的话被我基本速记下来了,绝对不会有大差错。

我的伙伴打了一个哈欠,说:“这确实很不错,后来又如何呢?”

格莱格森又继续说:当夏彭蒂太太停下不说话时,我发现了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我便用对待妇女很有效的眼神,紧盯住她,追问她儿子阿瑟回家的时间。

她回答:‘我不清楚。’

我追问:‘不清楚?’

‘实在是不清楚。但阿瑟有弹簧锁的钥匙,他自己会开门进来。’

我又问:‘你睡觉之后他才回来,是吗?’

‘是的。’

‘你一般几点睡觉?’

‘大约是11点左右。’

‘这么说来,你儿子至少出去两个钟头。’

‘是的。’

‘他出去了四五个钟头,可不可能?’

‘也有可能。’

‘他在这几个小时里都做过些什么?’

她回答:‘我不清楚。’此时她嘴唇都发白了。当然,说到这儿,其他事情就不用多问了。我知道夏彭蒂中尉的下落后,就带着两个警察同事,拘捕了他。当时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警告他跟我们走,别耍花招。但他居然放肆地说:‘我想。你们逮捕我,是以为我跟德里伯那个坏蛋的死有关吧!’我并未对他提及此事,反而是他自己先说出来,这就更让我感到可疑了。

“的确可疑。”我的伙伴赞同说。

“那时,阿瑟仍拿着夏彭蒂太太所说的追打德里伯用的那根大木棒。那是一根橡木棒,特别结实。”“那么,格莱格森,你有什么高见呢?”福尔摩斯问道。

“依据我的观点,阿瑟追打德里伯一直到了布里克斯顿路。此时,他们又吵闹、争执起来。争执的时候,德里伯挨了狠狠的一闷棍,很可能恰好打在心窝上,因此,尽管送了命,但没有留下什么伤痕。夜里雨很大,附近又无人。阿瑟·夏彭蒂便将尸体拖到那栋空房子里去。至于蜡烛、血迹、墙壁上的血字、金戒指等,只是他想把警察引入歧途的一些花招而已。”

福尔摩斯赞赏说:“分析得好!干得好!格莱格森,你实在是很有长进,看来,你早晚会名扬天下的。”

格莱格森侦探不无骄傲地说:“我自以为此事办得还算干净利索。但阿瑟·夏彭蒂却供称:他追了有一阵子了,被德里伯发觉了,便乘坐一辆马车离开了。在回家的路上,他遇见了一个船上的同事,于是,他陪着这个同事漫步了很长时间。但我问他这个同事的住址,他的回答并不能令我满意。我以为,这个案件的情节前前后后十分吻合。好笑的是雷思维德,从一开始他就误入歧途。我推测他不会有任何成绩的。嗨,正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果然,进来的人是雷思维德侦探。我们谈话时,他已开始上楼,紧接着就走进屋来。平时不管从他的外在举止还是着装上,都可以发现他那种得意洋洋、傲慢无比的气派,而今却消失不见了。只见他神色不佳,满脸愁容,着装也邋里邋遢。显而易见,他到这儿来,是有事要向我的伙伴求教的。但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格莱格森时,便显得颇为不安,甚至手足无措。他站在客厅中间,双手不断地摆弄着帽子。

最后,他终于发话说:“确实,这是一个线索支离破碎的案件,一件难以理解的怪事。”

格莱格森傲慢无比地说:“哦,你也这样看吗?雷思维德先生,我早就清楚,你会得出这样的推论。那位秘书斯坦杰逊先生,你已找到了吧?”

“大约今日凌晨6点钟,斯坦杰逊先生在豪理代旅社被人谋杀了。”雷思维德心情郁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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