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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寨中(2 / 2)

不过照明效果比后世的电灯相差甚远,与煤油灯相仿,但又不同于只冒黑烟的煤油灯,气味也甚是难闻。

唯一的好处就只有一点,不至于让人两眼一摸黑。

地上纵向铺排了两列各四五个坐塌,每个坐塌的侧边都有一个矮脚的漆案。

严虎躺卧的坐榻旁边陈列着一架兵器架,架上放置着一柄长剑,触手可及,剑在鞘中,不知锋芒如何,但见楠木剑鞘上雕刻着饕餮纹,兽口含珠,光彩照人。

想来不是凡品。

历史上,吴越人对于剑向来推崇备至,因为湖荡密布,水陆交错的原因,吴越之地车战、骑战甚少。

适于车战的长兵如殳、戟、矛、戈等,若步兵用之,难以灵活运转,因此吴越之兵善用短兵;又因南方水乡吴越之人相较幽燕、齐鲁之人体格矮小,剑更是一跃成为吴越争锋的主旋律。

刺杀庆忌的要离,辅佐阖闾成就霸业的伍子胥,以及破越败齐的夫差都是以剑自刎。

春秋之时,吴越以外列国,自杀者甚少采用自刎的方式,及吴越相继称霸,拔剑自刎的方式逐渐传布于列国。

到了战国,无论哪一国家国人自杀,基本都是采用自刎的方式,君主赐臣下死,也是以令其自刎为原则,并逐渐形成了“将相不辱”的普世价值观。

此可谓吴越之风流被于诸夏。

所谓一方土养一方人,严虎也是个爱剑之人,当即伸手捧起兰琦上的短剑。

拔剑出鞘。

严虎才发现这剑是柄青铜剑,此剑剑身不长,上面布满了规则的黑色菱形暗格花纹,正面近格处篆刻鸟篆体错金铭文,剑脊略薄,剑柄缠银丝,柄首是一鲸一鲵。

“绝世好剑!只可惜我非善用剑之人。”研究剑上铭文半天,愣是一个字没看懂,严虎略带惋惜的将剑插回剑鞘。

下半夜,整个山寨里都是哭哭啼啼的声音,听得让人甚是心烦。

忽然一阵脚步声渐近,却见万秉押了两个年轻女子到大堂门口,躬着身子讨好似得微笑道:“这是焦贼的小妾,颇有几分姿色,末将料主公深夜难耐,特带此二人来服侍您。”

借着昏黄不定的灯光,严虎回首抬眼一看,所见不甚清晰,待适应了昏暗的灯光后,目光中出现两个穿着缟色曲裾深衣的妙龄少女。

她们正低头跪在地上,脸上挂在两行清泪,既不敢去擦,也不敢哭出声来,战战兢兢,梨花带雨,倒也别有一番诱惑。

严虎虽是血气方刚,但此刻头上压着孙策这尊大佛,哪有心思风花雪月,当即准备将其臭骂一顿。

旋即转念一想,顿时觉得此事有些不对劲。

“万秉是新进之人,又受伯玉节制,如何能畅通无阻的来到我下榻之处?”

“估计是一帮糙汉见到这满寨的莺红柳绿,有了想法,又碍于我的军纪,不敢做些什么,于是就拾掇万秉来献女,我若是收下了,他们也就不用顾忌了!”

想清此中缘由,严虎睡意全无,攻破山寨,取其钱粮,无可厚非,甚至于收其妻子也不算什么,但若是单纯的y人妻女,那就彻彻底底的十恶不赦了。

“不能这样做,不说良心上过不去,此例一开,以后军纪就形同虚设了。”严虎可不想做流寇,当即抓起怀中的青铜剑,破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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