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的记事本
418页
·
夜里,伤兵们都被抬到一片清理出的安全区域,包括我在内。
塔达林狙击手的子弹打进锁骨上方从背后穿出来,虽没伤到任何脏器,也打得皮开肉绽。
更晚一些的时候,我被疼醒了。
麻醉剂的药效过了,豆大的汗珠往下滚,浸湿了被单。
中弹的地方火辣辣地痛,就像有人把酒精洒在上面,
周围一片漆黑,我听到旁边很多伤员在哀嚎,我也想发泄,
可我不能那样做,不能给斯巴达连队丢脸,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把自己的荣辱牢牢绑在这个集体的旗帜上。
我不再是必须被鞭子驱赶才肯干活儿的蠢骡子,而是甘愿为了集体吃苦。
荣辱与共,我想,这或许正是军校教官一直追求的效果吧。
我咬着牙,忍了半宿疼痛,愣是一声没吭。
我告诫自己,必须得像个纯爷们儿,
斯巴达连队的战士不会因为这点儿疼痛就哭鼻子的。
或许是高烧的原因,我开始胡思乱想,回忆都变得有些错乱。
少年时代,我梦想成为橄榄球明星,持球达阵,让全场的观众为我欢呼,后来梦碎了,
我变得成熟,麻木……不知所措。
经过这些天的战斗,我隐约看到了曙光,算不上梦想,也算是前进的方向。
我想,我——
马库斯·林奇,
泰拉联邦公民,
贫贱的矿工之子,
我属于这里,
属于联邦军队,
在军营,没人会因为我的脸,或者我的出身而嘲笑我,
兄弟们互相鼓励、扶持,生死相随。
我有个想法,打完仗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拿着复原费回家工作,
我……想去军官学校进修,就像我的连长强尼·布雷泽那样,
当一名职业军人。
转过天来,疼痛减弱,烧退了,变得清醒起来,
补了一觉儿,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确认昨晚不是胡思乱想,
像我这样没人爱的丑八怪,除了部队大家庭,又能去哪儿呢?
我决定了,就那么干,等到为母亲养老送终,给妹妹赚足了嫁妆,
我就像强尼一样不要命的打仗,以一个老兵的身份死在战场上,为了人类的利益而死。
到那时,我会在公墓的绿草坪上得到一处安息之地,棺材盖着泰拉联邦国旗下葬,
有军官对着我的墓碑敬礼,有穿礼服的仪仗队为我鸣枪,战友为我吹熄灯号。
一定会有女孩子为了战争英雄而抹一把同情的泪水,
到那时,出身和长相也就变得不重要了。
多么风光,多么壮烈,简直完美!
·
419页
伤好得很快,继续征程。
军医告诉我,我们的视频火了,点赞量破亿,视频发布方、媒体网站、广告公司都赚得盆满钵满。
以前没体验过,当网红的感觉还挺不错,总有护士小姐来找我们签名,
这下可把强尼这个老色鬼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签名的时候偷偷往人家领子里看,真是丢脸的家伙。
对了,那个拍到我们在林中作战视频的小子,
战地记者罗杰斯,竟然真的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成了新闻界的顶流名人。
可气的是,这小王八羔子为了拿奖,竟然一声不吭地走了,回他的新闻公司总部升官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