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呱!”
左前方树林里传来阵阵凄厉的声音。
坐在马上的骑士们都吃了一惊,同时转头看过去。狗皮和羊皮帽子上的长毛在风中飘飞,在月夜下显得异常精神。
汤问行也吓了一跳,在马背上扭过脖子,却见左前方的那片小树林甚是茂密。时值冬季,树林木叶尽脱,黑黝黝的枝条如同一道道钢筋铁骨密密麻麻地伸向天空。这让他想起滁州大战时那些堆在地上的尸体,那些死去的士兵也同时伸着僵硬的手臂,张着十指试图抓着什么?
树林中,成千上万只鸟儿惊叫着,联翩飞起,瞬间覆盖了天空。就连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好象也被这破布一般的扁毛畜生分割得支离破碎。
地上,有无数阴影快速移动,光影斑驳陆离。
“可恶,原来是乌鸦!”一个斥候骑兵轻轻地唾了一口。
大军已从昌平老营出发了一整夜,作为这次夜袭的开路先锋,宁乡军走在最前头。而作为宁乡军的眼睛和耳朵,斥候骑兵更是在最前头的最前头。
孙元也知道自己对于军略和谋划并不擅长,之所以能够在这个明朝时空立足,所依仗的不过是超过古人的见识,和从论坛上学的一鳞半爪的练兵手段。除此,无论是个人勇武,还是在战场上的随机应变,同一个普通人没任何区别,更不用说与同时代的名将相比。
所以,每逢大战,孙元都极为谨慎,斥候骑兵的侦察网也撒得极大,一扩大到二十里范围。
乌鸦自来被人看成不祥之物,斥候们半路上遇到这么大一群丧门星,都觉得晦气。
“小心了”突然,走在最前面的汤问行低喝一声,猛地将骑弓抽出,搭在弦上,遥指着前方。
汤问行自从减了肥,辞去了京营的军职跑孙元这里来做了骑兵队长之后,大家心中本不服气。宁乡军斥候骑兵乃是朱家父女一手组建而成,朱玄水且不说了,堂堂锦衣卫副千户,而朱汀武艺高强,又和大伙儿一道在战场上同过生死。这个姓汤的一来就要做大家的队长,凭什么呀?
任何一支部队都有着他自身的性格,也就是说,部队组建时第一任长官的性格是什么样,部队的性格就是什么样,并且会一代一代传下去。
朱汀本就是个胆大妄为之人,骑兵营的士兵们也都是飞扬跋扈到不可一世,眼睛里如何容得下汤问行这个新人。
但汤问行却也是个人物,一来部队之后,就狠狠地同将士们打了几架。再加上他无论是弓马还是武艺,都在骑兵营中排名第一。于是,在经过一年多的磨合之后,大家总算承认了他这个新任长官。
对于汤问行的机警,士兵们还是非常佩服的。
此刻见他如临大敌地拉开骑弓,所有人心中都是一凛,这大晚上的树林中竟然惊起了这么多乌鸦,难道里面埋伏有大队建奴。于是,众人也都纷纷摘下弓箭,暗自警戒。
宁乡军斥候营发展到现在,大约有一百三十来人。也就是说,一年多的时间内,才增加了三十来人。
斥候骑兵营不但有担负起侦察警戒的任务,在战时还要担任大军箭头在前面冲阵。
这次出兵,有一百个骑兵留在中军本阵。其余三十人分成五人一组的六个小队,依东、东北、东南三个方向派了出去。
这个时候,树林里突然传来三声呼哨,听声音正是宁乡斥候用来传递消息的骨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