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陵地带的道路都是牧羊人和行商用脚踩出来的,即便是不挑道路的漠北马,也很难跑得太快。而出了山区后虽然有官道,却也年久失修,到处都是被雨水或者山风制造出来的陷阱。马蹄稍不留神踩进去,就会被别得筋断骨折。
宁子明先是用小跑的方式,坚持了半个时辰。然后找了条山溪,给两匹坐骑喂水,喂随身携带的黑豆,补充体力。当两匹坐骑吃完黑豆,开始自行在河边湿润出寻找刚刚冒出芽来的青草解馋时,他也停下来吃了些干粮。然后将信使的行头收好,将自己重新打扮成走亲戚的富户子弟模样,继续策马赶路。
又跨过了两条不太宽的河沟之后,他来到了一处废弃多年的堡寨。堡寨的墙修得很高,却没有马脸、箭楼、护墙沟等关键设施。所以这样的堡寨,注定无法于临近太行山的位置存在太久。土匪们很容易就能将云梯搭在寨墙上,然后用羽箭阻断云梯附近的庄丁,掩护死士翻墙而入……
“嗷——呜!”正当宁子明检视堡寨的防守缺陷的时候,一小群觅食的野狼,嚎叫着从寨墙豁口处窜了出来,在战马的侧后方摆开攻击阵形。
两匹战马被吓得魂飞魄散,拼命迈开四蹄,试图摆脱狼群的攻击。宁子明则迅速从马鞍桥下抽出两把短斧子,抄在手里,同时侧过头,用眼角的余光判断头狼的位置。他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小胖子,巨大的生存压力,充足的营养和多到令人厌烦的实战机会,让他迅速成长为一名出色的武夫。
“嗷——!”头狼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身体迅速腾空,朝着驮包裹和补给的战马露出白亮亮的獠牙。它的捕猎经验很丰富,战术也很准确。只要干掉了眼前这匹驮马,就能掐断另外一匹马上那个人类的干粮供应。然后即便不发起强攻,靠着反复纠缠,也能将猎物们活活饿死。
只可惜,它低估了对手的战斗力。
就在他即将合拢嘴巴的刹那,两道寒光凌空而至。“噗!”“噗!”一道正中脑门儿,另外一道则贴着肚皮飞了过去,在半空中切出条血淋淋的轨迹。
“呜!”头狼嘴里发出最后的悲鸣,被第一道寒光砸落在地上。小腹处,血浆伴着肠子肚子,喷涌而出。
“呜呜!”“呜呜!”“呜呜!”正准备跟随头领发起进攻的其他几匹野狼,顿时失去了主心骨。一个个停住脚步,将嘴巴贴向头领的尸骸,呜咽有声。
“找死!”宁子明不屑地骂了一句,用左手强行拨转坐骑,右手干净利落地抽出了横刀。手臂斜伸,身体贴着战马脖颈前探,借着马匹冲刺的速度,风一般从狼群侧面扫过。
红光飞溅,有两匹躲避不及的野狼,从前腿根部到尾巴处,被刀刃切开了一条又直又长的口子,全身的血浆迅速流尽,当场气绝而亡。
不待他再度拨马来战,剩余的其他野狼夹起尾巴,落荒而逃。呜咽的悲鸣,瞬间响彻整个旷野。
两把手斧都被宁子明捡了回来,与横刀一道擦拭干净后,挂在了马鞍旁的皮囊当中。三张狼皮则成了他的战利品。乍暖还寒时候,野兽尚未换毛,所以狼皮的成色非常不错。更大的收获是,他发现自己现在无论是反应速度,还是对战机的把握能力,都远远强于数月之前,自己刚刚开始领军的那时候。
这个发现让他很是惊喜,同时对此番塞外之行,又多出了几分自信。按照宁二叔提供的消息,自己的父亲身边,此刻只有两个妃子和一个女儿。即便他就是石延宝,那两个妃子都算不得他的娘亲。所以他只要跟做过武将的父亲一道,带着妹妹离开,即便半路上遇到阻拦,也有很大机会冲破罗网,逃回中原。
“到时候就把父亲和妹妹交给师父,让师父偷偷地将他们送往江南,从此隐姓埋名,平平安安地渡过一生!而我自己,也可以回到常思帐下,替他冲锋陷阵十年,还了当初的活命之恩!”
刚想到常思的活命之恩,一个靓丽的身影,就迅速浮现在他心底。自打做了骑将之后,二人很难再碰到一起,即便找机会偷偷见上一次,也只能说上短短几句话,随即就匆匆告别。但是,在他心中,常婉莹的份量,却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如果石重贵不是我的父亲,我就跟婉莹实话实说。如果她还肯下嫁与我的话,大不了,我再多替他们常家卖五年的命。然后存一笔钱,带着二叔和她……”
正痴痴地想着,身后忽然传来了一阵剧烈的马蹄声。随即,杨光义的尖酸刻薄话语,如箭而至:“呔!说话不算话的无赖小人,你往哪里去?你给我站住,老子今天要替小师妹讨还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