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是一头笨熊,如果和他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就算拿了一手好牌,他都能输个精光。
可是,龙云忽然觉得水手根本不是笨,而是他害怕身边的人受到伤害而已,他只是太在乎同伴的安危,所以才拿着那柄能决定命运的电击枪傻站在书房的门口不敢开枪。
正如他现在一样,对形势的判断一点没错,三人被围,牺牲一个去引开敌人是最佳的选择。
“你们在干什么!?快跑!”水手发现龙云和格格居然没有跑上吊桥,急得大声吼了起来,然后变成最恶毒的咒骂:“你他妈是猪啊!还不跑!跑啊!混蛋!该死的蠢猪!”
4a1里的钦提拉米子弹终于打空了,他抽出了插在大腿上的那柄廓尔卡军刀,挥动着狠狠砍在一名死侍的天灵盖上。
坚韧的大马士革钢打造的廓尔卡军刀刀刃破开了死侍没有脑浆的天灵盖,就像砍断一根枯木。
一个冰雪巨人冲上来,将水手撞飞,狠狠磕在青石城垛上,厚达一米的青石上显出裂纹,石屑顺着水手的身体散落在地上。
水手艰难地站起来,作战服上破烂不堪,那些虫子连放荡钢板都咬穿了。他在风雪里微微摇晃,像是一株柔软的小树长在了坚硬的城墙上。
他的周围全都是死侍和鳞虫,还有好几个冰雪巨人虎视眈眈。被活人血肉的味道吸引,它们全都汇聚到了水手的周围,让巨大的城堡楼顶显得拥挤不堪,它们互相纠缠着,践踏着,所有眼睛都盯着站在城垛旁的水手。
格格手中的g36准确地点射着,干掉一个个靠近水手的死侍。不过这种活力在无穷无尽的死亡军团面前显得杯水车薪,远远不够。
水手是在绝境中独自作战,没人能帮到他。他身上又爬上十多只虫子,这些家伙不管不顾地张开颚钳,就像饕餮着一顿血肉大餐,血从水手金属一样的皮肤中渗出,顺着破烂的作战服落在地面上。
“我/操/你妈/的!”龙云忽然怒吼着,挣脱了格格的手,疯子一样朝水手冲过去。
格格觉得这两个男人简直是疯了,一个牺牲自己要救大家,另外一个在通往生路的关口上去返身而回,把自己的命当成儿戏一样,冲进了怪兽堆里。
看着他们在死亡军团怪物面前挥刀、开枪,在强大的军团面前亡命地抵抗,虽然在潮水一样的敌人面前显得那么无力,但却如此坚定。
她忽然觉得那个男人好帅。
帅这个字从来不是形容男人长得好看的,只有未成年的小姑娘才会觉得一个长得油头粉脸的小男人帅。
帅是一个男人的气质,是一个男人的担当,是那种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是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是面对千万倍于自己的敌军,却挥手抛掉刀上淋漓的血,大吼一声:“跟我上!干/他娘/的!”
帅这个字,应该是给这种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