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数字倒数完毕,一辆装甲车上的127重机枪吐了两下火舌,子弹当当地打在了林肯加长礼宾车的挡风玻璃上。
这显然只是一次警告设计,开了两枪之后停火了。
子弹并没有直接打穿车窗,只是留下了两个弹坑和无数的细小裂纹,这辆车显然不是普通礼宾车,是经过改装的防弹车。
“主人,怎么办?”司机终于知道一时之间自己无法找到人解围,虽然芬里尔的追随者财雄势大,不过长老会在世界各国都有政要支持,甚至能够轻易调动军方部门的人,所以不好对付。
“没什么,你冲出去,如果连这点都搞不定,怎么配做我的追随者。”芬里尔关上车窗,一副轻描淡写的表情:“该来的迟早要来,今晚就看看到底是长老会在印度的势力大,还是我的势力大。”
司机点了点头,芬里尔说什么他都当做圣旨,而且他对这辆车的性能有着十足的信心,一脚把油门踩到了底,黑色林肯礼宾车像头巨兽似的咆哮,先是一退,将后面的一辆小型suv直接撞得飞下了桥,扑通一声落进了水里。
然后挂前档,车子直接朝封住桥面的两辆轻型装甲车冲去。
咣——
巨响过后,林肯车从在两辆重达75吨的“牡马”装甲车中间穿过,将它们撞得原地转了一圈,车顶上的机枪手被甩出车外,惨叫着落入江里。
这一次,几乎所有的枪械都同时开火了,叮叮当当的声音从林肯车的车身各处传来,火星在车身上四处飞溅,场面十分惊险。
由于车速极快,军方布置在附近屋顶上的狙击手于也失去了准头。林肯在起伏不平的盐碱地上几乎是跳跃着前进,后排座椅上的二个人仿佛腾云驾雾不时头撞车顶。还有比这更糟糕的,装甲车群沿着公路一边追击一边射击,士兵们使用的是曳光弹,为自己的同僚指示目标,龙云看着明亮的弹道在车身前后左右交织成网。
“我第一次来印度,这也太刺激了点吧?”范建抱着脑袋,躲在座椅下惨叫。
“确实刺激,”芬里尔面无表情,“如果告诉你这车的防弹板其实只能挡住三次127口径重机枪的射击,你是不是会觉得更,刺激一点?”
范建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
林肯以超高的车速越过路肩回到了路面上,穿过了大桥之后终于不那么颠簸了,但装甲车如群狼般尾随,逐渐逼近。
军用装甲车在速度上稍稍有些吃亏,但是毕竟在转弯方面比加长的林肯礼宾车要好,孟买的街道十分拥挤,林肯的经常被各种车辆挡住,只能硬撞过去。
“这么逃不是办法,再撞几次,车头发动机都要报废了。”龙云摇头道,“这里是城市,待会他们的直升机赶到,我们就真的跑不掉了,必须拜托他们。”
玛塔透过后窗看了一眼,“十辆装甲车,怎么摆脱?”
龙云抬头看了看车顶,然后一把从装备箱里扯出那支“标枪”反坦克导弹,对司机吼道,开车顶天窗。
随着嘶嘶的声音,车顶出现了一个宽敞的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