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耕怎么带着伪警来的,就怎么带着伪警走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伪警自从听这瘸子喊完自己是皇协军的,也不敢伸手了,耍混蛋他不怕,揍就完了,别跟我说瘸子,残疾人什么的,那年代可没什么残疾人优待政策。
往死里揍也没人管,关键就是这帮皇协军背景,别看这群二狗子汉奸平时见了东洋人点头哈腰,像条狗一样,他们跟除了东洋人以外的,别的衙门口可一点都不怂,啥年月枪杆子握在手里,谁都得给面子,还是那句话,这事瘸子可占着理呢。
那个年代,结发妻天生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向保护,你霸占人家小老婆,这种事不新鲜,争风吃醋的事啥时候没有?可你占人家媳妇,打官司就赢不了,这事必然会受到全社会的道德批判,除非你是东洋人,有着压服舆论的能力,否则,邻居们的嘴就绕不过你。
这种事你说我不在乎,那就是扯淡,别说那时候,就是现在你都受不了,走到哪里都被人公然唾弃,你试试,用不了几天,你就能疯,你信不信?我知道有些人肯定不信,你可以下楼趁着人多把衣服脱了跑一圈,最好一个布条也不剩那种,看看以后小区里的人对你的态度,就知道这种事的问题所在,不容于大众的思想都是异端。
那肯定有人又说了,就瘸子这样的情况,能算是和英子是结发妻子吗?还真别说,他们当时也没办喜事,连婚姻凭证,三媒六聘更是没有,这算哪门子的结发夫妻?
你反对这个也没用,因为当时就那个现状,又有几个大户人家能把这些都办完的?没看程老二让人办个良民证都那么费劲吗?
那年月这些东西都是大家默认是,就算是,你反对?你拿出法律条文来也没有用,就跟现在婚姻法里的事实婚姻差不多,只要大多数认识的人都承认的,就是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