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酒馆比任何时候更加安静,许多人手中握住了魔杖,以一种贪婪的眼神看着“吉德罗·洛哈特”。
“那么先生,你准备来这里干什么呢?”
酒保右手放在背后,微微虚按,制止那一群蠢蠢欲动的黑巫师。
“我啊……”那男人的声音越来越听不清了,他揉了揉醉醺醺的眼,忽地眉头一皱,接着猛地睁大眼睛,“我来……咦?不是这里?”
他又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哦,我走错了啊,再见,不过,你们可以找我要个签名……寂静巷?!哦梅林的胡子,我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他惊恐地四下张望,然后,撒腿就跑。
“一条大鱼啊……”酒保失望地擦了擦被鲜血浸染的魔杖,“我就不参与这种大场面了,万一丢了什么东西,拉麦女士那就得拿我的骨头泡酒了……”
“说得好像拉麦女士这么做过似的!”一个瘦小的巫师嗤笑一声,“那个老女人应该是寂静巷最仁慈的存在了……好了!我该走了!不能放跑大鱼!”
他匆匆收拾了一下然后迅速离去,后面是一大群巫师。
“放心好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巫师走了上来,拍拍他的肩膀,“我们赚上这么一笔后不会亏待你的。你看,现在我们不就只在你这吃饭了?”
“那不是因为,对面那个蠢货半年前惹了席尔瓦,那群狼崽子首领吗……而且他也没亏多少,那群狼人也只会偶尔对付一下那个人……咦?话说你们凭什么认为那家伙好对付?听起来,那一大串名头挺吓人的。”
“呵,我听说过他的名字,那就是一个绣花枕头,”巫师不屑地一笑,“而且双拳难敌四手,不是所有人都是那个男孩!”
“里卡多·席尔瓦……”酒馆深处,一个男人喃喃道,随即,随着无边的冷风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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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以普遍理性而言,这时的女主对男主而言用处不大,如果写这份感情的话,要么就瞎吃飞醋,要么就腻歪不已。我个人认为哈,感情是一种相互扶持的东西,就首先要有能够相对而立的地位,再去谈什么未来。如果有能力,就相扶到老;如果没资格,就祝ta安好。
所以里卡多对芙蓉的感觉还是那个要她护着的小犊子,现在进主要剧情是真的……脑瓜子嗡嗡嗡地疼,不知道怎么写。
你说瞎吃飞醋吧?写是会写点吃醋的情况,但那是剧情推进需要,而且小姑娘吃醋是不怎么显现出来的,结果也是剧情线感情线皆大欢喜。写手我不是很喜欢在小说中看到瞎吃飞醋的情况——注意是【瞎】吃飞醋。什么?让我认清现实,女孩吃醋是正常事?笑死,我老婆都在电脑里。
你说写腻歪吧?妈呀男主心态还没转过来就开始腻歪,这……反正我觉得哈,至少也得心态变过来再腻歪起来……
所以,小姑娘的剧情会越来越多,但也得给她点时间发育,去攻略那个大木头……嗯,感情线简单介绍一下,二年级暑假估计会a上去,然后三年级暑假会定情,然后互相守护,一同面对风雨,这种感情……是我最喜欢的发展。
但这个圣诞节寒假……先给二位一点发展时间吧。
我也想要写感情线啊啊啊啊!!!知道什么是感同身受吗?这嗑糖的不仅是各位看官老爷,还有写手我啊啊啊啊!!!
(又水了几百字!欧耶!去给我帝君攒聘礼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