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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来援(1 / 2)

 让正确的人在正确的位置干正确的事儿。此为现代管理的第一要点,陈仲深以为然。

马守贞浑浑噩噩的分发羊肉片,浑浑噩噩的应对领取食物之人的责问,昨晚混着羊肉一起吃的包菜叶呢。就是昨晚那种意外与羊肉片混合着吃,风味独特的厚树叶,被众人一致称赞为包菜叶。

梁小乙眼见马守贞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却是大为焦急,他从未见过马姑娘这般失态模样,正要上前去帮着分发早餐,却被严镇东狠狠瞪了一眼,示意他莫要瞎掺和。马守贞也似是发觉了梁小乙的动作,摆摆手让他离远些。

梁小乙自讨了个没趣儿,讪讪退后,扭头正看到陈仲揪出了卫春华。那厮竟也躲人群里舔着脸排队,竟然想要领取马姑娘亲手分发的美食。美的你哩!还不是给主公扒拉了出去!对啊!俺是不是也该排队领早餐呢?

陈仲揪出了一直躲着他的卫春华,叹了口气道:“老卫啊!我之所以安排你去营寨守着,用意你自也明白,何必再回来趟这趟浑水啊。”

卫春华讪笑着分辨道:“主公,是马姑娘非要见你一面,俺才领着她们···”卫春华没说两句,声音便低沉了下来。

俄而,他忽然收敛了嬉笑,沉声道:“主公!俺卫春华出身江湖,前半生干得是杀头造反的营生,半辈子厮杀,一世的兄弟姐妹,到头来竟落得个分崩离析,一世的信念竟成了笑话儿!俺这个人不会讲大道理,也不懂得什么鬼谋妙计,更没有劳什子宏图大志。俺上辈子,这辈子,都只是一个没头脑的厮杀汉,厮杀场是俺卫春华唯一可以去的地方。”

“主公,就算俺受了重伤,仍然是一个可以要人命的厮杀汉,绝不会拖主公和大家伙儿的后腿。若是让俺离开了这里,俺卫春华生不如死!”卫春华说着神色逐渐暗淡了下来,一种莫名的死寂自他眼中绽放,让人心底寒意徒生。

陈仲正要劝他好生休养,以后用得着他的时候有的是。身后忽然传来廖化的声音:“主公!且留下卫春华这厮便是!你若强行将他赶走,这厮恐怕会当场自杀!”

陈仲惊回头却见廖化正站在不远处,身边跟着两个壮硕无比的大汉,这两个大汉长得都极有特色,个头都比廖化要高出大半个脑袋。其中一个大汉赤须赤发,但须发却打理的颇为精细,头簪发髻,须分三缕,身披右襟汉装,足下却是赤脚,露着长满了红毛的大长腿,腿上青筋横生,肌肉虬结,简直就是一个魔鬼肌肉人。

另一个大汉则生的面白无须,剑眉朗目,方面大脸,身躯魁梧厚重,却又手长脚长,动静皆宜,有一种力量与敏捷完美结合的美感,端的是一副好皮囊。只是这厮衣着散乱,头发乱髻散生,目光多有羞涩,面上稚气积存难消,竟给人一种巨婴的感觉。

廖化既然开口求情,陈仲只得对卫春华挥了挥手,让他自去。

陈仲上前与廖化一拱手,问道:“元俭,不知这二位是?”

廖化双手一引,一一为陈仲介绍道:“主公,这一位赤发长须的是汉末力士胡车儿,如今正与文和先生一起隐居于藏龙峰。这一位白面少年乃是罗士信,乃是隋唐时期的少年英杰,如今正与一干同时代的豪强之士在小瓦岗开山立寨。”

陈仲躬身一稽道:“闻二位大名久矣,今日得见真人,实乃名不虚传也。”

胡车儿正正经经的躬身回礼,道:“先生客气了!胡车儿微薄名号,竞得先生惦念,实属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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