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中年男人,长得不丑有小帅,男人个子不高,头发长长的,晚上有风,所以发型吹的有凌乱,而给他增添了一颓废感。歌曲的大是说两个陌生人于一偶的遇,慢慢的变成了恋人。两人开始了长达的恋爱之,是两人后还是分了手,尽彼心里还有这对方,他们这已经不是爱了,更多的是一种亲。沙哑的嗓音结颓废的,给人一种烈的入感,仿佛唱的就是他自己的故。快这首歌就唱完了,驻足的人也响起了掌上
“谢谢大家的掌声”男人拿着麦克风示感谢,眼角也有了一丝泪花。
“大叔,我能问一下这首歌叫什吗?”叶晓笙上询问
“这首歌叫《彼》”中年男人答
“是您自己创作的歌曲吗?”叶晓笙继续问,觉得男人唱的就是自己
男人没有说话而是点了点头。
“大叔能吉他借我一下吗?”叶晓笙突发现有一首歌曲和这首歌像,唱出来,送给眼这个大叔
“可以,是不是演唱一首呢?”中年男人问
“没错,我刚有一首歌和这首歌像”叶晓笙没有否认
“哦?”中年男人有点感兴趣了,他这首歌写的可是自己的亲身经历,难有人和他有一样的感经历吗?他听听,于是他将吉他递给叶晓笙,
过吉他,调整了麦克风的高度
“如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叶晓笙闭上眼睛,唱了出来。一开口就惊呆了刘岚。刘岚示自己现在懵逼,叶晓笙竟会唱歌,而且还听,唱歌的嗓音轻,温柔,褪了说话的种稚嫩感,关键是唱的这首歌自己像没有听过。实按理说刚才应该阻止叶晓笙的,毕竟叶晓笙年龄太小了,人家唱歌,上凑什热闹呢?内心有个声音像不要阻止,所以刘岚也就一没有说话。
“之,我不认识,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是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人后难民沦为朋友。”叶晓笙睁开眼睛,声茂的唱着。虽戴着口罩,不清脸,眼睛里已经出现了水雾,在夜晚灯的照射下,有闪闪发。虽没有谈过恋爱,是唱这首歌就是能的带入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