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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夺情(1 / 2)

 而随着罗恒深入浅出的讲解,王冰才得以清楚了解首辅大人“丁忧”的来龙去脉,以及刘能和沈懋学他们等人错综复杂的关系。

事情还要从万历五年秋季说起,这年九月张居正的父亲张文明突然病逝。按照朝廷官员条例,家中父母病逝,其子女必须回家守孝三年,此名为“丁忧”。

原本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万历五年正是张居正全面铺开考成法的一年。如果这个时候走了,而且一走就是三年,那么改革肯定是会功亏一篑的。如此一来,内阁替首辅“夺情”也就不是什么奇怪事了。

同时皇帝也乐意这样的“夺情”,并且于九月二十六日责令司礼监太监传召张居正:

朕元辅受皇考付托辅朕幼冲,安定社稷。朕深切倚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随朝。你部里即往谕着,不必具辞。钦此!

这道圣谕发出后,虽然张居正在心里是喜闻乐见的。但为了避免口舌之争和官员们的猜忌,还是颇费周章的写了一道《乞恩守制疏》,以“臣一介草茅,忝司政本,十有余年,受先皇顾托之重”答谢了帝国皇帝的圣情,又拿商朝国君成汤与大臣伊尹;周成王与公旦;汉昭烈帝和诸葛亮举例,表示自己对皇帝的绝对忠心。

最后以“又何暇顾旁人之非以,询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为理由,模棱两可回应帝国皇帝的要求。

如果只是从字面意思上看,很容易理解成张居正非回家守孝不可。但是作为张居正的学生,帝国皇帝一眼就看出奏疏里更深层次的含义:老师这是在堵众多官员的嘴巴呢,明面上说要回家守孝,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如果陛下您执意要求臣在朝守制,那么臣又怎么会拘泥于这样的小节?

读懂了这层意思,接下来就好办了。张居正所谓的执意要求,无非就是想让皇帝再多下几道圣旨来挽留自己。这样一来对外也能有个说法,不是张居正自己不回家“丁忧”,而是皇帝的态度太坚决,君命难为,自己只好遵照陛下的意思办事。

内阁首辅的渴求很快就得到了皇帝的热心答复,从十月初二开始一直到初八日,整整七天时间,帝国皇帝一共下了三道旨意,甚至明确要求吏部不准张居正的“丁忧”。

同样的张居正也上了三道奏疏推辞,最后皇帝以司礼监派人代办张老太爷的丧事作为办法,“强行”留下了张居正在内阁继续办公。

其实纵观整个大明朝,这样的“夺情”并不是先例。早在宣德朝时期,皇帝朱瞻基就以夺情挽留了杨溥;成化皇帝朱见深也以此办法,留住了李贤。至于到了张居正这里会如此麻烦,归根结底还是天子年少,张居正不想背着一个“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恶名。

若是事情就此发展倒也还好,偏偏在“夺情”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以翰林院编修吴中行,翰林院检讨赵用贤两人最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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