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哆嗦着,看样子是被吓着了,“小伙子,你坐过来点儿。”</p>
她盛情邀约,不由分说地塞给了青年一把椅子。</p>
外面的雷声越来越大,闪电就跟蹦迪时候的灯光一样,一闪一灭的,要将人的眼睛给亮瞎掉。</p>
老板娘说她活了这么多年,倒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雨天。</p>
林季南摸了摸鼻子没说话,他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饿的。</p>
事实上,原主已经有两天没有吃过饭了。他是一个孤儿,被裹在襁褓里,扔在了孤儿院门口。</p>
就这样,他在孤儿院里长到了16岁。原主五官清秀,却一直无人领养,只因为他的左边脸颊,耳垂下与下骸骨的地方,有一块青色的胎记。</p>
</p>
没人愿意领养这样一个孩子,天生便带着缺陷,倘若哪一天,他的父母后悔了,凭借孩子脸上的胎记找到了他。</p>
他们岂不是白帮人养儿子了?没有人会做这样的傻事。</p>
16岁之后,原主便离开了孤儿院,他没怎么上过学,只到了初中一年级,便没钱读书了。</p>
他做过一段时间的服务生,给餐厅里打扫卫生洗盘子。但老板欺负他是小孩儿,支使他做了三个月的活儿,发到手上的只有八百块钱。</p>
原主只是软,他并不是傻,拿到钱后他就辞职了,睡过天桥,也躺过公园长椅,一路磕磕绊绊地活到了现在。</p>
一次偶然,他开始接触到了网文,男频竞争太过激烈,他便转战去了女频,写的是小众类型——耽美。</p>
十八线垫底写手,成绩并不出众,但勉强混口饭吃还是可以的。</p>
原主很勤奋,同时更着四本书,靠着微薄的全勤,一个月能有三千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