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闻言,呆了一下,认识这么久,柳灵雅似乎还没有主动说过要出去。
“去哪儿啊?”
“看葵花啊!”
叶晨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想到来了清屏市这么久,似乎还没有好好的看过这个城市。
此时正值八月,正是向日葵盛开的季节,而清屏市最有名的一处景点,就是以漫山遍野的向日葵闻名。
正在写作业的京京听到这话,马上甩下手中的笔,咕咚咕咚的跑过来,抓着叶晨的衣服:“爸爸,去嘛去嘛!我们班的同学都去,下周语文考试的小作文,就是写关于观赏向日葵的!”
“行行行!去,当然去,那咱们是先吃饭,还是直接去?”
“直接去吧,那里有饭店,咱们可以去饭店吃!”
柳灵雅说道。
“哟?
你还舍得去饭店?”
叶晨有些诧异。
“又不是天天去,再说反正你有的是钱。”
“哈哈哈哈!你这是开窍了啊,走吧走吧!”
说着,一家人就准备出门,叶晨忽然想到了什么,回头看着京京问道:“等会儿,你怎么知道下周语文考试的小作文是写什么?”
“啊这……”京京愣住了,脸色有些慌张,“我猜的。”
“你爹我可不傻。”
叶晨目光如炬。
“好吧,我说。”
京京低着头,“语文课代表告诉我的,我给了他一支钢笔,告诉他这是我爸从欧洲带回来的,然后他就告诉我了!”
“你这不是贿赂嘛!”
叶晨揉了揉她的头,“小小年纪不学好,诶等会儿,你上哪了弄来的欧洲钢笔?”
“我去其他小学的小卖部买的普通钢笔,我们小学的小卖部没有,所以语文课代表不认识。”
京京说着,脸上开始洋溢出微笑,一副‘我厉害吧’的样子。
叶晨:……
柳灵雅听完,在旁边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你还真是你爹的好闺女,精髓全学到了。”
叶晨一头的黑线,想了半天也说不出什么来,只能无奈的说道:“走吧!”
一个小时后,三人来到了那个景点。
所谓的景点,其实就是一个山坡,山坡上种满了向日葵,八九月的时候,这里的向日葵都会一齐开放,漫山遍野,成为一处独特的景观。
每到这个时候,这里的游客也会很多,这个年代的城里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的繁忙。
金灿灿的向日葵整齐的排列在田野里,朝着同一个方向仰望着太阳,叶晨也尝试着去看,但强烈的阳光让他的眼睛有些刺痛,不得以低下了头。
一旁的柳灵雅见状,突然问道:“你说,向日葵有眼睛吗?
如果它们有眼睛,为什么不会觉得阳光很刺眼?
如果它们没有眼睛,又怎么会知道太阳在哪儿呢?”
“应该是有眼睛的吧。”
叶晨想了想,笑道,“也许它们只是为了追寻心中的太阳,因此不知疲惫,无所谓刺眼与否而已,尽管它们本身已经足够灿烂。”
“为了心中的太阳?”
柳灵雅嘀咕着,突然问道,“那你心中的太阳是什么呢?
我看你也有些不知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