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板子”是民间的口语俗称,官方语称作“笞杖刑”,最早起源于汉代,笞杖刑包括笞和杖两种刑罚,笞与杖的材质是一样的,清朝为竹板,区别在于板子尺寸大小。
“笞”用小竹板,大头阔一寸五分,小头宽一寸,重不过一斤半,“杖”用大竹板,大头宽二寸,小头阔一寸五分,重不过二斤,笞杖均五尺五寸长,笞杖刑具一律用刑部颁发的模具校勘,并不得有竹节和铁钉等异物。
中国律例自古有“五刑”之制,即五种刑罚种类,包括“笞、杖、徒、流、死”,而其中的笞、杖刑算是五刑中最轻的两种刑罚了,施与的对象主要是犯有较轻罪行的人。
“打板子”大致有两个目的,一是让罪犯尝受皮肉之苦,算是对他所犯罪行的惩罚,二是用板子打屁股以羞耻其心,警示他犯罪耻辱,要好好长记性,勿得再犯。
中国各朝代统治者都以儒家思想治国,所以儒家思想也贯彻于立法司法,就形成了“德主刑辅”慎刑慎杀”的根本思想,折杖制度也就应运而生,所谓折杖就是对所判令的笞杖数量,在实际执行时予以打折,或八折或五折或四折,各朝不等,折杖就是慎刑。
按现在话讲,刑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根本是教化人心,使其知耻向善不为恶,即所谓惩戒并行,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减少杜绝犯罪,慎刑慎杀当是人类文明体现。
清康熙帝对笞杖二刑专门定下了“四折除零”原则,即一律对所判笞杖数额打四折,再于逢五逢十除去零头,比如《大清律例》规定“凡赌博财物者,皆杖八十”,四折是三十二,零头为二不够五,除去,实际执行仅三十下,再如“凡失火烧自己房屋者,笞四十”,四折是十六,零头六不足十,除去一下,实际杖十五下。
像李进忠和冯盛的打板子属于“廷杖”,廷杖是皇帝惩处官员或内廷太监的一种刑罚,杖责朝臣时按侓应在殿阶下执行,但为了照顾朝臣的脸面,所以一般是拉出殿外执行,而廷杖太监和宫女则需要去慎刑司,廷杖只对官不对民,类似于“家法”,属于法外刑。
廷杖时如果是受罚者自己来“领板子”,一般所犯“家法”较轻,只是比责骂严重些,慎刑司一般都会打板子时下手很轻,再加上每个挨板子的都要孝敬些银子,所以一般都是做做样子,跟拍打灰尘差不多的力度。
冯盛偷眼看站在院子里的大总管李进忠,只见他一脸的平静,背着手很是悠闲,这架势不像是来挨板子的,倒像是来喝茶聊天的一样。
这也正常,因为本来领板子就不是重罚,再加上他主管着慎刑司,所以就跟回自己家喝茶是一样的。
“冯公公,麻烦您帮着把木马上的雪打扫下。”程公公看着站在门口的冯盛说道,因为有慎刑司人员不得打扫的一说,所以他吩咐比自己和李进忠官级小的冯盛。
“好,小的这就打扫。”冯盛说着赶快四下看,他想找把扫帚,可望了一圈也不见把扫帚。
“冯公公,慎刑司哪有扫帚啊。”程公公提醒道。
“哦,呵呵,我到忘了,该死。”冯盛自嘲地笑着拍了下自己的脑袋,他方明白过来,这里是慎刑司,长年累月的不打扫屋子和院子,哪来的扫帚啊。
“冯公公,快点吧,我还要去太后那里当差呢。”李进忠不满意地催促道。
“马上马上。”冯盛说着跑向院子正中处放置的木马前,用手打扫着木马上面的积雪,雪很凉,他的手被冰得通红生疼。
这个木马是专为打板子而设置的,它由两根刨皮的原木制成,形状如同汉子的“十”字,只不过那一竖下部长于上部,与现在基督教的十字架相像,其中横处两端有绳子,这是为固定受刑者的双手而设置的,是为了防止受刑者挣扎。
“这样可好?”冯盛打扫完木马后问旁边的程公公道。
“挺好,挺好,冯公公受累了。”程公公客气地回答道。
“李总管,您请。”冯盛弯腰做出请的姿势,对李进忠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