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虽然时间有些紧,公孙文还是一口答应。
次日,族酋就风风火火地又赶了回去,一族搬迁,不比一家之迁,需要他这个族长安排与引导,好在族中常居山林,民风尚武,即使是老弱,亦有些巫力护身。果然,当他回禀过前任大祭司,前任大祭司就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让他早作安排。图腾圣境是有熊部的根基,大祭司与众祭司却不能跟着外迁,要留守在这里,每年还要供奉黑熊图腾。
当命令下达的时候,虽然许多人都不理解,亦有人抱着宁守土死,不外迁生,但整体的搬迁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许多珍贵的药草、灵药、山珍等,被一一装进兽皮口袋,另一些家禽走兽之类的,则被一个个大箱子装着,有熊部多年来,驯服与繁衍下来的马匹和螺马、螺子等不足500,却不甚够用了。正发愁间,第四天,地宝堂就派人赶了三百匹螺马来,螺马乃马与螺杂配诞下的后代,比螺子略高,比马却矮几分,但胜在体力好,性格比马匹要温驯,也没有螺子的倔睥气,是拉货的好牲畜。三百匹螺马补充进来,总算是解了燃眉之急,这一凑合,果然,弃了些不重要的,这千余人的部落,在第五天就可以开拔了。
这一早,草草吃过早饭,族酋前往拜别大祭司等人,然后就领队在前,率众开拔了!期间甚至有临近部落遣人过来送行,说是送行,其实不外乎打探消息而已,要知道,虽然他们未必舍得离了这祖宗之地,但也不无结交大部落的心思,酋长自然保留了三分,只说是在城西盘下了地皮,举族内迁而已。
有熊部本来就是从中原内迁出来避祸的,如今又往内地迁,别人也无话可说。大队人马,除了百余倔脾气,死活不肯离去的,老陆续地上路了。
有熊部距轩辕城不过数百里,纵马狂奔,一日夜可达,驱车慢赶,两日一夜可达,但这千余人马中里快得了?又多是步行,一日不过前行了八十里,竟足足走了四天方才到达轩辕城,比预期的七天要多出了三天。
地宝堂早派人接应,时间多出了三天,他们也准备得很充分,当一行人来到城西的时候,忍不住都纵声狂呼了起来。
西区多农桑,亦多纺织工坊,他们竟仿佛来到了一望无尽的原野一般,五谷都已经种下,青苗迎风抬头,长势喜人,田亩阡陌纵横,一块块水田傍着星罗棋布的池塘,一条长蛇般的小河不知从何处发源,引来了活水,另一边,依山而建的,是一间间实木屋子,精美非常,还未入内,众人就被这眼前的美景吸引了眼球,再往前,那郁郁葱葱的高山,让这些大汉子都哈哈大笑,平生爱打猎,虎豹熊狼心!相比于种田,他们还是更喜欢打猎!
族中亦开垦了不少良田,因未成熟,因此,留下的百余人便负责看护,只待成熟,再遣人回去收割,平时里也要回去不少人打理看护。而已经进城的女人们,这眼前的水田就将是她们的第二份工作了。有熊部素来男打猎女农桑,再看此处,除了水田,旁边亦有不少工坊,隐隐可见纺车,却不见女工,显然,地宝堂已经收回了所有人马,却留下了所有工具纺车,无疑又送了一份厚礼。前任大祭司感慨地看了看这一片人间乐土,心中原本的不舍也放了下来,是的,祖地虽然宝贵,但部族真要兴旺,眼前这片土地才是更好的发展之所。
“海儿。”前任大祭司道,“一族之兴,社稷所系也,然而,土地五谷虽好,可以养人,但不能活人。此次我部为鬼方所迫,迁入帝城,可见,一族之勇武才是最重要的。”前任大祭司缓了缓,环顾忙碌的族人,又道,“如今我部依附夏族,如苟延残喘,终非良策,至今日起,尔等要多多提携后进,若能出一二天骄,则我有熊部方才中兴有望。明日我就往地宝堂坐镇,族中大事,尔等一力决之,不必告我。”
族酋领命,他也知道,前任大祭司虽然突破至巫王境,但寿元毕竟有限,如今入地宝堂供职,也算是为有熊部在地宝堂获得一席之地,但如果族中不能出一个能让地宝堂重视的人,恐怕,就在数十年后,前任大祭司死后,也不免要没落,甚至被吞并,也就是说,要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出中兴的一代来。转念一想,熊海就已经有了打算,如今有熊部,还是出了几名天骄的!
土地虽然是一族生存赖以生存的必要资源,但,人才是部落能够屹立于蛮荒的关键!君不见,多少强部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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