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诶,就像这样,拿着油灯就到门口了啊。”
在说这些话的功夫儿,那个小伙子就跟掌柜的连比划带讲解的,已经走到了门口附近,等话一说完,转身就走出了大门。
而掌柜的迷迷糊糊的脑子还不是那么清醒,
还在那问,
“哦,这样啊,那之后呢?”
结果等掌柜的问完之后,那人早就已经没影儿了。
这时掌柜的也可能也是还没有睡醒,看着空荡荡安静下来的店里,扭头眨了几下眼睛,才突然意识到:哎呦,不对,我这该不是遇见贼了吧。
于是连忙跑出柜台,向着外面追了出去。
可是掌柜的杂货铺,本就离着胡同口很近,一跑出胡同口进了人群哪还能看到那个人啊。
等掌柜的跑到胡同口外面着急的时候,正好就看到了不远处,一路巡逻过来的李信和李武两人,这才有了之前掌柜的冲上去拦住两人的事。
等听完掌柜的解释后,李信和李武也是没有办法啊,这上那找人去啊。
而且偷得也不是什么特殊物件,就是个普通油灯,值不了几个钱。
这种东西小偷转身没一会,就直接给低价找地方卖了,就算卖了钱换了三瓜俩枣,也是走不了一条街就给花完了。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好,捉贼要捉赃,捉奸要捉双。
就算掌柜的记住了那个人长得什么模样,李信和李武以后也遇到了,那又能怎样,到那时候连证据都没有。
这种人又是没脸没皮的,不会承认的。
难道李信和李武要因为,连赃物都找不到的一个油灯,把对方屈打成招?
不可能的,这是在断自己前程。
说到底,这种事儿就像是,抓了把花生,抢了个烧饼一样。
假如你当场抓住了,那你在街上揍他一顿,周围人都保准给你叫好。
但是你是事后看到了,还想要打对方一顿,那时看的就是双方各凭本事了,看谁能打,而且最后也是按打架斗殴来定义。
这种事儿最重要的就是证据两个字,所以通常这种损失实在是没多大的事儿,最大的意义就是给受害者一个教训,多长点心眼儿。
而李信和李武他们能做的,通常也都是象征性质的做一下记录。
人早就没影了,他们也没看到,更不知道往那追,李信他们最后只能去杂货铺里询问了一些情况,并做了个简单记录。
等出了杂货铺,李信和李武也根本没把这个偷油灯的贼当回事。
因为这一类小贼是在是太常见了,刚开始他们还有兴趣抓贼,但是没有证据,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
这种事儿一般最终都没有个结果,李信和李武慢慢的也就没有兴致。
出了掌柜的杂货铺,两人干脆就沿着胡同继续往里面走。
可是还没等他们安稳多久,才刚走过胡同里面没有几家,就见到面前不远处的大门里跑出去一个人。
还没等那人跑多远,就又见到大门里追出来一个老太太,嘴上还喊着,
“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来人帮忙啊,
我家搓衣板儿被人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