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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穿越大神没长眼(2 / 2)

孙志新是趟水过去的,此刻蹲坐在河对岸。河的另一边则有许多忙碌的人们。他们全是老人、女人、小孩、病人和残废男人,健康成年男人见不着,因为他们全出去猎去了。以孙志新的观察,这是一个一百来人规模的部落,目前而言主要的生存手段就是依靠成年男性出去打猎获得。猎物由部落首领分配给所有人,成为主食。辅食是妇女、小孩、老人采摘的野果、根茎、果实等等,数量和品种都很稀少,完全达不到取代由猎物而来的肉类成为主食的地步。大约是因为水质土壤都不曾受过任何污染,这里的野果没经达人工培植也十分美味。孙志新吃过一种像野苹果一样的野果,个头只有原来时空的一半大小,水份少,还很坚实,口感非常一般,味道倒是出奇的酸甜清香,很有原生态的味道。</p>

此时河对岸小孩嬉闹,年老的老人在收检在太阳底下晒了一天的兽皮,妇女们则在燃起炊烟,烹制晚饭,一片和谐的田园景像。带着浓腥和油腻的肉类烹制味道就从河对岸飘过来,对于孙志新这样的二十一世纪新人类来说,显得又是好闻,又是恶心。</p>

好闻是因为他真的饿,这里的习惯是一天只吃两顿,早一顿,晚一顿,没有午饭那一说。天亮时吃的早饭早已经在胃里消化得精光,饿得孙志新饥肠辘辘,闻到食物的味道当然觉得好闻。而恶心,是因为这些人的烹制手法实在是粗陋不堪,大块的肉要么就是煮,要么就是烤,调味品只有一种看上去黑漆漆的像泥沙一样的海盐,又苦又涩就罢了,还带着被其它金属离子污染的酸涩怪味,别提有多可怕。连吃三十五天这样的东西后,孙志新只感谢穿越大神一件事:噢,额滴娘亲,他们已经发展到会用火煮烤吃熟食,不是茹毛饮血,真是太好了!</p>

连续观察了三十五天,孙志新早已经得出一个结论,且不说别的地方怎么样,仅眼前这个部落而言,生产力是极度低下的,根据他们所用的工具判断,应该是处于石器时代的某个阶段。至于是前石器时代,还是后石器时代,还有待观察。</p>

想到这里孙志新就觉得心里有无尽的悲催。别的穿越前辈要么就穿成君王,要么就穿成一代贤王,再差点也可以穿成才子;女的也可以是女帝、皇后、女才子,再不汲也好歹混个宫女先在宫里做秘书工作,然后再被帝王看上后麻雀变凤凰一朝成妃成后。而自己呢?不知道是命不好还是穿神大神推送的时候用劲太给力,一个不小心居然穿到史前的石器时代去了。</p>

这事整得……囧……</p>

时器时代啊……以前只玩过这个名称的游戏,沉迷于去收集各种各样的宠物,就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某一天也会穿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别这样玩人好不好……自己又不是穿越爱好者,这样的中奖机会送别人好了。晋江、起点,有一大堆穿越发烧友,貌似完全轮不到自己头上。于是又得出一个结论:穿越大神那厮绝对是个睁眼瞎,而且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p>

对面岸上的人,无论男女,几乎都全光着。小孩就不说了,百分之百的是光着的,男娃女娃一律光滑滑满地乱跑,活像动物园的小兽。老人们大多也光着,□出年老满身皱纹和老年斑的皮肤。女人们得看条件的好坏,对下身而言,条件好的会在腰胯间围块兽皮,装饰的意味大过遮羞;条件不好的,那肯定是光着了。至于上身,那是啥也没有的,偶尔能见到兽牙之类的穿成的粗陋项链戴在颈上,也是极少极少。</p>

头一次看到这许多光溜溜的女人时,孙志新还兴奋了一下。好多的□呢!长的圆的扁的,大的小的中等的,球形条状竹笋形丝瓜柱,各式各样,全都光天化日之下坦露在外任人随便看。以前想随便那当然不是,现在随便看……岂不是天堂咋地?可人类就是有那么贱,遮起来不让看的时候一心想看,当它们随地都坦着让人随便看,神秘感就没了,更觉不值钱,想看的**大减,仅看了一天就视觉疲劳。孙志新从第一天的性兴奋到第二的性疲劳,然后一连三十五天看下来,活活腻得想吐。</p>

不信?那么美丽的东西会让人想吐?看过后想摸才是真的……你还别不信,红烧肉好吃不好吃?你连吃一个月,天天顿顿吃它试试看。有种你给我坚待一星期,我算你狠!那两个脂肪球现在对孙志新没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还觉得看着烦,看上一眼就觉得如同吃多了过饱和的硬脂肪肥油。更别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无美感,□像皮口袋一样拖在腹部足有尺长,脏兮兮的全是皱纹,□乌漆嘛黑像发霉的美国乌梅。那些女人的整体形像活像索马里的黑女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起性致……除了说你是禽兽,别的简直是没啥可说的。别人看见这样的东西会起什么念头孙志新不知道,反正孙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马里妇女的**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丝欲念。</p>

可是没办法,不是女人们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产力着实低下,实在没这个条件,生产不出来可以穿的东西,或者说没有多余的东西来制做遮体物品。仅是兽皮一项,对于这些来说在极端条件下也可以转换为食物,孙志新有见到过有老人饿极了拿兽皮熬烂了来吃,一边吃一边往外吐毛发,看得孙志新恶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们只能裸着,在天亮的时分只能可怜的双手环抱着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华的少女,美丽的□也被冻得上面的皮肤全是鸡皮疙瘩,一点也美不起来。</p>

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p>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一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一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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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一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一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一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这是很简单的常识。</p>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站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一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更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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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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