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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寂寞如雪(1 / 2)

 弥漫起来的烟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墨的视觉和嗅觉,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他还有灵敏的听觉,可以锁定那些从屋子里逃出来的人。

也根本用不着去留意什么脚步声,其实光那一阵阵止不住的咳嗽,就足以让劳墨闭着眼睛锁定他们的位置了。

一开始从正门跑出来的人自然最多,只是外面偶尔响起的枪声,和接连不断的惨叫声也一直在提醒后面那些家伙:走门其实一点都不安全。

屋子里脑子灵活的人可不光是乔治,很快就陆续有人开始悄悄翻窗户,只是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哪怕是强忍着喉咙和鼻腔内的不适刻意去压低声音,也无法躲过外面那个令人胆寒的恐怖猎手。

不过那些翻窗户的家伙倒也不是在白费功夫,毕竟他们这种四散逃离的方式总是需要劳墨费劲去追的——而乔治一直在等待的,正是这样的机会。

毕竟劳墨是单枪匹马来教训人的,并且也没有过于遮掩行迹,能察觉到这一点的人肯定不止一个,只是大部分人这时仅仅会想到第一层,那就是他们现在还有那么多人,只要分开逃跑那么总会有一些运气好的家伙不会被抓到——所以那个人凭什么不能是我?

而身为卧底的乔治,显然要比那些自认机智且赌性太强的家伙更谨慎一些,一来他掌握着其他人无从了解的情报,即外面那个动辄断人手脚的凶残猎手十有八九是个“游荡者”。

这意味着对方既然愿意使用这种封烟的方式驱赶他们,肯定就有额外的手段来消除烟雾带来的影响——那个“游荡者”手上到底有什么装备乔治自然无从得知,但防毒面具这类东西在这个时代又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就算那人正戴着红外热像仪在外面截人,乔治都不会感到一丝意外。

二来嘛,就算作为卧底乔治也不想轻易丢掉自己的性命,所以他其实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都会仔细观察周边环境,优先考虑万一出了事自己该怎么逃命……

当然,这个习惯对于“毒蝎”的成员来说倒也是一种优点,毕竟就算是在美帝,做他们这行的也等于是常年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见天不是在被条子重点关照,就是在跟同行勾心斗角,乃至于跟人发生火并。

所以乔治为啥会被自己的老大看中?业务办的好肯定是一方面,但每次交易出问题时他都能逃掉也是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只要带在身边就能提高生存几率,这搁在天朝那就是妥妥的一员福将啊。

而这个位于码头附近的据点虽然隐蔽,但也不是他们临时才找上的,所以对乔治来说这里早就是个在心中默画了完整地图,准备过数条安全撤退路线的地方了。

所以当其他在浓烟笼罩下鼻涕眼泪横流不止的人,都忙着找最方便快捷的路线逃离这间屋子时,乔治却偏偏带着朋友选了一扇需要借力才能上去的窗户,就是因为根据目前的状况,他认为费点力气从那边离开逃出生天的概率最高。

“咳咳——乔治,快!把手给我、呼哧——咳咳!”

“这回、这回我们是顾不上其他人了——咳、咳咳咳!我们出去后马上、咳、马上翻过围墙!然后、咳咳、尽快逃到水——水边!”

“咳咳、等等,那边难道有船?乔治,我怎么不知道?”

“不是船,我们、我们得泅水离开——咳咳咳……”

乔治会选择这条线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人在陆地上跟在水里的行动效率堪称天差地别——外面那个“游荡者”哪怕再强,如果追他们一路追到水里,容易变成活靶子不说,在水里抓一个人的功夫,到地面上都不知道能截住多少了人了。

乔治找不到自己会被对方重点照顾的理由,并且外面到目前为止出现的也只有一个“游荡者”,如果在暗处还躲着其他人,那么他们再怎么费尽心思逃跑也没用了,还不如干脆老老实实躺平等着挨揍得了。

所以这也算是乔治在“死中求活”了,虽然他也知道被“游荡者”逮住大概率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耳朵里毕竟一直都能接收到其他人不住的惨叫——从内容上可以分辨,如果不是烟雾刺鼻的味道实在太重,那么此刻周围应该已经弥漫起一股恶臭了。

而一个卧底倘若落得那样的下场,实在是有点生不如死……

“很好,附近根本没人、啊咳、唔——”乔治强行止住喉咙中的不适,哪怕他并不认为在这里咳嗽,能被正在其他方向上打人的那名游荡者听到。

“快、我们快走!帮里上下那么多人,果然还是跟你在一起最安全!”

夜色下两人也算是体会到了附近灯光消失的好处,两个偷偷摸摸的身影就这么一路狂奔带翻墙,并迅速接近了这段路程的终点——前方已经能看到在月色下波光粼粼的水面。

“奇怪,外面的烟雾怎么这么稀薄啊……”

“你看到了吗?乔治,我们成功了!”

“快,千万别停下!我有种不祥的……”

“你们两个还真是会挑地方。”

突然从身后远处传来的悠悠话语,让乔治奔跑中的身体猛然一僵,差点因此摔倒直接栽一个跟头出去。

“天哪!乔治,那个人……”

“别回头了!快跑!只要我们能及时跳进水里——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距离里追上我们!”

察觉有两个声音突然冲到一个原本没人的方向上后,这才匆匆绕道过来的劳墨,在奔跑中看着前方的水面,居然还有空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哦?原来这就是你们的逃跑路线……想法不错嘛,居然是通过跳水的方式逃跑吗?”

正迈开脚步向前追赶的劳墨,还有空回头确认了一下其他方向上传来的声音——其实大部分人从浓密烟雾中脱出后,首先会做的事情就是张大嘴巴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而他们在缓解缺氧症状后如果选择逃跑,那么优先想到的大都是那几辆早已被劳墨破坏过的汽车。

那些人的行动轨迹没有一丁点创意,短时间内单靠两条腿又能跑出多远?暂时放一放也没什么关系。

倒是前面那两个家伙……劳墨不得不承认,他俩还真算是抓住了自己的软肋。

金手指就算带来了万般好处,可劳墨也没有因此变得完美无缺,他是真的不怎么善于下水……暗黑破坏神2里的德鲁伊,到底不是魔兽世界里的德鲁伊,在水里根本没那么多花活,顶多就是凭借身体素质方面的优势,在游泳时能比普通人稍微快点。

而从双方目前的距离上推算,劳墨发觉自己最多也就是在前面那两个人入水后,才能堪堪追到岸边——毕竟敏捷在奔跑速度方面带来的加成,其实是越来越微弱的,不然劳墨当初也不会在翻倍加点进行测试时,百米速度才勉强破十了。

即使已经发觉追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劳墨也没有立刻放弃,反而下意识看了一眼自己的双脚:其实为了防止自己的奔跑速度过于骇人听闻,他一直都不敢穿有移动速度加成的鞋子。

毕竟那种词缀对奔跑速度的加成方式是百分比,如果以一个百米正好十秒的人举例,一双数值触底只加10移动速度的鞋子,能立刻把他的速度提高到每秒十一米,而以这样的速度跑一百米大约只需要九秒一,毫无疑问将是新的百米世界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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