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至强弃少> 第二百四十章 红杏之手,掌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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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红杏之手,掌乾坤(2 / 2)

家,对于他来说有些遥远,从八年前成为弃子,他就没想过要回原来的家。

没错,他并不是邵家锦,而是邢十三。

前者不久前秘密去了国外任务,而邢十三不想别人觉察到他在,除了寥寥数人,显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这样对于布局有着太多的主动。

而去藏的另一个邢十三此时已买了机票又大摇大摆回来,显然他们都是经过易容之术所变。

这门技艺还是他花了好多代价从迦叶那骗得,虽然还未大成,但不是熟悉之人,却是很难发现。

飞机史上云霄,所有人等终于可以各就各位,保护任务算是告一段落。

锦鼠办公室。

两人坐在对面,眉头深皱。

“要不你将力丸、风影几个带去”?锦鼠一问。

邢十三要去藏,可囡囡在他们手中又不能大张旗鼓,只能秘密调查。

“不了,”邢十三摇头,他之所以来并不是为了搬救兵,只是辞行,让锦鼠约束好那些不是很听话的手下,特别是力丸大爷,不交代一下不行。

还有这次的行动证明,省厅果然存在问题,甚至市局之中,都不一定平静,还需早作打算,尽量引出出洞,或是来个瓮中捉鳖。

锦鼠是个聪明人,寥寥数语出口便让他不用担心这边事情,全心去藏便可。

告别锦鼠,回家与沧月一番辞行,这数日因为小丫头的事情,她是茶不思饭不想,每天在家中静坐,期望囡囡早日回来。

连夜,邢十三乔装打扮买了去藏的机票。

藏是个自治之地,海拔较高,地广人稀,有些高峰常年积雪而不化。

由于藏地是个自治区,佛教盛行,山高皇帝远,常常出现有政无令的窘境。

藏区民风彪悍,想到他们或许会想到一种动物——狗。在别的地方它是狗,可在藏,它为獒,藏獒,藏区的狼都怕三分的猛兽。

藏都城拉萨。

虽然地理位置不正,而且空气稀薄,但对于一些驴友,一个佛教信教徒还是不远万里而来,或只为心中那份好奇,似又求得一份安稳,望得到高僧点化。

昼,十一点有余,正是吃饭时。

一个仙风道骨老者,八十上下,长发全白,用发髻轻缚,披于身后,嘴唇下方胡须皆是白色,垂于鄂下,年龄虽大,腿脚不如年轻时伶俐,但气色红润,着一身古时的灰白汉衫,走在街上,幸好是藏,少数民族居多,服装各异,不然在中原指不定身后已是跟满了围观之人。

甚至来个微信朋友圈,指不定老者已是出名。

在老者身旁还有一个五十有余的中年人,像是小仆,低着头,身子略带一丝微躬,一套古时黑色戎装,头戴一顶大粘帽,后面背着个包袱与一个小药箱,手持日月乾坤。

上书曰:“红杏之手,掌乾坤”。

下书答:“铁口铜断,说日月”。

横批:孙氏后人。

哪个孙氏后人竟然如此口出狂言,敢管日月乾坤,只怕只有数千年前医术通天,以医入道的孙思邈老先生了。

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后人在,也不知是不是骗钱的玩意。

在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人与人的信任当不如前不是一星半点。

“姥爷,馒头”。两人一直居于山中,没想到几十年不见,时代已经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以前的平房,土房,现如今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一下子却是有些无法接受。

特别是小仆,从出生都未来过城市,只在一个非常遥远的小山村,一路徒步来到大城市,觉得什么都是新奇的。

唯一不曾有变,便是那大大的馒头,飘香四溢,引得食欲开怀。

老者曾在年少时走过江湖,那时华夏正处于饥荒时期,人们缺的并非杏林之术,他甚至亲眼看到人吃人的丑恶之事,出于对朝廷失望,他归隐药谷,六十来年不曾出山。

可是,如今他遇到了瓶颈,想要以医入道,族中一位硕果紧存的百多岁老人告诉他,必须要出世、济世,从红尘中寻得突破。

此时。

望着一个大馒头在蒸笼内冒着的热气,老者上前,笑了笑道:“掌柜的,能否赊两个馒头,一碗清茶。”

以前孙思邈走天下,同是一件布衣,一双草鞋,即便救治大富大贵,别人给了封赏,他只会留做药谷之用,下次依然净身而出。

在古代,那是修行,是出世。

而在现代,没有人民币什么都不好使。

北方人爱吃面,藏地区也如此。

制作包子与馒头,俗称大馍的老板着一身裘服,年龄四十左右,身材魁梧,嘴唇上方的八字胡给他添了几分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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