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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 / 2)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却不能看到自己。

——科妮《脚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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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魔是流传于邺地的古老传说,据说它是一个通体黑色,背后长着天蛾翅膀的怪物,据说它身长八尺,眼睛发出骇人的红光,它因为在夜里出没而得名,专门掠夺孤单的旅人,它在半空中无声地盘旋,滑翔,用锋利的脚趾勾住人的肩膀,它将人带走时同样悄无声息,没人知道它把那些人带到何处,因为没有人再见过那些失踪的人。

吴终站在夜色中的土地上,脚下的土路从他面前一直向远方蔓延,在他面前不远处有一棵老榆树,突出的枝杈一直伸到土路的另一边,看到这棵榆树,他不禁想到了几年前那终身难忘的夜晚,就是在这棵树下,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手指天空,将他父亲和几百精锐骑兵带入虚空,到现在还音信皆无。

几年后,他就站在那块土地上,却不知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他看看身后,黑色的遮月马就在不远处吃着草,他的吴钩宝剑就握在手中,一切都没什么变化,只是,贺不悔不见了,他环视四周,除了自己一人一马,再无其他。

在他记忆的上一秒,她还坐在帐篷里,帐外点着一支香,他还在秦国咸阳的郊外和姚苌打斗,转眼间,黑暗过后,他就出现在千里之外的邺城南郊,他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什么。

他想找到贺不悔,这女人知道他很多事情,也应该知道几年前发生在这里的神秘事件的前因后果,但她消失了,没有任何线索。

他看到从北面有一片火光向这里移动过来,接着他听到有人交谈的声音,很快,他看到一队士兵,手持长枪,举着火把,正朝他所在的地方走来,他们看到吴终,声音愈发大起来,把他围在中间。

他们穿着皮甲和粗布衬衣,大部分穿着草鞋,衬衣上混合着油污和淡去的血渍,裤子上普遍打着补丁,他们的脚趾头黑黢黢的,指缝间是黑色的泥污。

其中一个脚上穿鞋的士兵对他张嘴说了一番话,他能听出这是鲜卑话,但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于是茫然看着对方。

“嘿,伍长问你是干什么的?”士兵中有人把鲜卑话翻译成汉语。

“我在找人,找一个女人,她叫贺不悔!”他回答,同时听到鲜卑语翻译在对伍长传达,同时也听到人群里有些不怀好意的笑声。

“伍长问你贺不悔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翻译问道。

“她和我一样高,穿一件黑色的丝织长袍,嘴唇红得像熟透的樱桃,她身上有一股‘忘忧’香的淡淡味道!”吴终说完有点后悔,这帮兵卒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忘忧”,更别提它的味道了。

果然,他说完后,只听到对方哄堂大笑,同时夹杂着口哨声,他们把火把凑到自己跟前,然后不断摇晃着。

“嘿!你要找的人我们没见过,你是本地人吗?”

“不是。”吴终回答。

士兵们把他包围得更加紧密,翻译挤到他跟前说道:“小子,听好,奉大燕国吴王命令,邺城正在招兵,你现在被招收为守城戍卒,即刻跟我们回城!”

“但我不是戍卒!”吴终大声说道。

“你现在已经是了!”他们一起大喊着。

“你们这是抓夫吗?那是我的马!”他气愤而无奈地喊着,身体已经被众人挤在中间,他的手紧紧按在剑上,最后也没能拔出来。

当夜,他们把他领到了城楼下的地窖里,他们穿过散发着死老鼠的臭味和尿骚味混合的狭长走廊,来到一间好似牢房的门板跟前,打开铁索,把他推了进去。

“今晚你就住在这里,明天长官会来见你!”他听到背后门板上锁的声音。

屋子里还有几个人,他们都穿着老百姓的衣服,破旧不堪,屋子里没有床,他们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坐在角落里。

当他们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细布长衫,衣服上还沾着血迹,手中持剑的年轻人站在他们中间时,眼光一下变得好奇起来,不过没持续多长时间,很快他们又垂下眼皮,邺城中每天都会发生类似的事情,没什么新鲜的。

他们中有人来自卢龙,有人来自漳水,最远的来自魏博,他们坐在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都是被燕国军队抓壮丁当兵的。

“为什么抓来的都是外地人,邺城本地人呢?”他好奇地问了一句。

“本地人都快丢光了,现在他们晚上不敢出门,包括邺城的军队!”有人说,“等他们派你守城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房间里只有一扇窗户,在离地一丈高的地方,大小只能让一只猫钻进来,夜晚的风呼啸着,在小窗户周围盘旋,发出哨子一样尖锐的声音,吴终看着窗户,叹了口气,然后和其他人一样坐在地上,把头埋在膝盖中间,迷迷糊糊打起了盹。

第二天早晨,天刚蒙蒙亮,他听见开锁的声音,伍长带着几个军曹走进房间,他伸手比划了一下,军曹们依次过来,把人领走。

领走吴终的是个老军,吴终是这么估计的,因为他实在看不出年龄,当兵的本来就比老百姓更显得苍老,这老军估计年龄跟他义父李继业相仿,不过参差不整的络腮胡子已经花白,脸上还有几道疤,让他看上去更显老态。

“你不是鲜卑人吧后生?”在回去的路上,老军问道,他的声音也很沙哑,估计是经年征战阵前呐喊加上长期脱水所致。

“我是汉人。”吴终回答。

“哦,难怪!”老军慢慢说道,“他们不会抓鲜卑人来守城的!”

“可是前辈,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抓人来守城?原来的守军呢?”吴终跟在老军身后,大声问道。

“我叫宋老三,叫我三哥就行!”老军沙哑的声音再次传来。

“哦,三哥。”吴终心想您这年龄叫三叔都不嫌大,不过既然人家都不嫌弃,想必是愿意听三哥这个称呼。

“原来的守军都走了,新来的才能盯上,你以后也会离开,至于去哪,我不知道!”老军所说的话在他听来,似是而非,他再问时,得到的还是这番回话。

“邺城真是个奇怪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奇怪的人,不管是城外,还是城里!”他对自己说。

老军领着他沿着城楼盘旋而上,一直上到城墙边上,站在这里,就能看到城门和身后的箭楼,在城墙上箭垛后面有一个营房,老军推开门,里头是一张大通铺,上面躺着十几个兵士。

“把这身衣服穿上,”老军从柜子里拿出一身粗布衬衣和皮甲,扔到他面前,“至于你的衣服,要么脱掉,不过你如果脱了,以后恐怕就找不着了,要么就穿在里面,邺城的夜晚还是很冷的,至于你的剑,还是挂在身上吧,这是你的兵器!”说罢从墙角捡起一只生锈的长枪扔给他。

吴终双手捧着衣服,腋下夹着一只铁枪,衣服散发着浓重的汗臭味,皮甲由于鞣制不充分,散发着动物腐烂的味道,至于那杆枪,枪头上猩红一片,可能是血渍混合着锈迹。

“枪要勤磨,衣要勤洗!”看他脸上露出不悦之色,老军转过身去,慢慢走了,只留下背影和一句训诫。

“诶,小孩,你多大了?”

“诶,后生,你看着怪俊俏哩!”

“诶,兄弟,身上有银子吗?借点来花花!”

“诶,小子,来时带着酒吗?”

就在他捧着衣服呆呆站着的功夫,一帮老兵从炕上爬起来,七嘴八舌的话把他围在当中。

“我…”吴终捧着一堆东西站在他们中间,一时间手足无措。

当晚,他被安排上城墙守夜。

天将日暮,就在他坐在炕上穿戴皮甲,用麂皮擦拭着枪头的时候,其他人像经验丰富的老将一样,告诫他守城必备的活命秘籍。

“你在上面的时候,晚上不管多困,也不能完全睡着,否则就醒不过来啦!”老令狐说道。

“你上去的时候,如果感觉半夜有人拍你的肩膀,千万别回头去看!”张大哥叮嘱道。

“你守夜的时候,如果看到头顶上有黑影飞过,一定要把枪举直喽!”小李哥又补充说。

“这是为什么?怎么守城还有这么多禁忌?”吴终已经把枪头擦得泛起银光。

“因为夜魔可能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然后把你悄无声息地带走!”小李哥举着胳膊,学着老鹰的样子,在屋子里连蹦带跳。

“你们说得这么吓人,夜魔到底是什么?”他问道。

“这个问题,等明天早晨你回来再说吧!”老令狐用力搓着头皮。

“得看他明天能不能回来呢!”小李哥跳到他身后,像老鹰抓小鸡一样用两只手抓住他的肩膀,做了个鬼脸笑道。

众人跟着一起大笑起来,他就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开,然后顺着城墙来到箭楼,看到下面有个梯子,沿着梯子爬上去,就到了城墙最高处,箭楼顶上有个茅草棚,周围用石块砌成一圈,他就站在这个圈里,手持长矛,往前看,邺城郊外一览眼底,往后看,城内街头巷尾也看得清楚。

“什么夜魔,神神叨叨的,说这么多,无非是怕我晚上睡着了,不好好守夜吧!”他心中暗自说道。

他站在箭楼上,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百无聊赖地看,很快天黑了,什么都看不清了,只剩下城墙周围零星点燃的火把,照亮周围一小块地方,远处听到乌鸦再叫,再往后,天空一片漆黑,乌鸦也回巢睡觉去了,他打了个呵欠,睡意袭来。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值班守夜,他不想让自己睡过去错过一个重要的时刻,为了强打精神,于是想着夜魔,感觉稍微好一些。

“想必夜魔这东西就是守夜的军士怕睡着了,想出来提神的怪物吧!”他暗自笑道。

头半夜无事,到子时前,能感到的只有无聊,尽管有夜魔这个名词提神,可他还是越来越困,两只眼睛中间好像涂了浆糊,渐渐往一块粘。

就在他半睡半醒间,朦胧中好像感觉有个黑影从前面十丈开外处掠过。

他猛地睁开眼睛,又仔细看了看,周围一片寂静,什么活动的东西都没有,除了火把被风吹拂,产生的晃动。

“谁?有人吗?”他对前面喊了一嗓子,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咚咚咚地剧烈跳动。

依然得不到任何回应。

可能是风吹火把,影子摇曳而产生的幻觉吧,他对自己说道。

月落日出,天亮了。

当他回到营房的时候,人们问起他昨晚看到了什么,他说什么也没看见,至于那个黑影,可能连他自己都忘记了。

“你还能回来,不错!”老令狐他们笑得很憨厚。

“夜魔有段日子没出现了!”小李哥若有所思地说。

“别扯淡!不出现还不好啊?小心哪次出来把你摄了去!”张大哥生得豹头环眼,当他瞪圆了眼睛,样子很吓人,好像张飞在世一般。

“张大哥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小李哥眼神游离,“你想想看,从我被抓来守城,到今天,夜魔几乎每天都会带走一个人,只多不少,不会有错!”他声音越来越小。

“可最近几天,没人被抓走啊!”张大哥说。

“所以说啊,如果它再次出现的话,会怎么样?”小李哥因为恐惧,声音变得细小尖锐,好像猫叫。

“它会把你们都带走!”吴终冷笑起来,然后躺到炕上,开始脱衣服拖鞋。

“它会带走更多的人,也许,它真会把我们都带走呢!”小李哥脸色苍白。

“我听说有句谚语,叫‘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说的就是你吧!”吴终打了个哈欠,他熬了一宿,现在只想睡个好觉。

“但愿是我庸人自扰吧!”小李哥喃喃自语道。

吴终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他只记得自己很久没睡得这么踏实了,暖和的阳光照在他身上,慵懒又舒服,浑身的筋骨好像化成了水,摊在炕上连成一片。

直到意识被鼻子唤醒,他闻到一股很香的味道,那是烤肉的味道,焦香又混合着盐和小茴香,还有豉油和酱香,这些味道都被包裹在油脂烘烤后散发的诱人食欲的氛围中,给睡梦中的人唇舌带来诱惑。

香味越来越近,他眼皮眨了一下,睁开眼睛,看到小李哥正举着一个红柳木枝条,上面穿着还在滋滋冒着油脂的一大块肉。

肉的边缘已经烤得焦黄,中间泛着诱人的红色,冒着热气的油脂包裹着调料,烤肉在他嘴边来回摇摆着,他突然伸出胳膊,抓住了握着红柳枝条的手。

“好香的肉!”他朦朦胧胧说道。

“香吧?这是给你的,兄弟们都吃饱了,就你一直在睡觉,这块留给你,快吃吧!”小李哥笑道。

他向上拱了拱身子,让自己半躺在炕上,看天已过正午,他这一觉睡得不算短。

他对着烤肉咬了一口,焦脆的边缘油香四溅,酥脆香咸的口感让他食欲大振,不禁大口咀嚼起来,两口下去,烤肉已经被吃下大半。

“不用急,这一大块都是你的,要是觉得好吃,我们还可以再烤些。”小李哥笑呵呵地说。

“我不知道守城士兵的伙食这么好,还有烤肉吃!”他边吃边说着。

“你可拉倒吧!”小李哥翘起鼻子,“平日里能吃到高粱饼和红薯就算不错了,这是因为有匹马死掉了,兄弟们把死马剥皮开膛,取下肉来吃的!”

一听到马死了,吴终蹭的一下坐起来,把旁边的小李哥吓了一跳。

“什么样的马死了?”他大声问道。

“你吓死我了!”小李哥双手用力按住他的肩膀,“我知道你在担心啥,但是跟你没关系,是拉草料的驽马,不是你的小黑马,它现在就在马厩里吃着草料呢,放心吧!”

闻听此言,吴终这才放下心来,身体顺着小李哥的力道又慢慢恢复半躺的姿势。

“从死马身上割下不少肉来,中午烧烤用了一些,还剩了好多,不如咱俩待会儿带着马肉去酒馆,我们能用肉换回酒来呢!”小李哥说。

“好主意!”吴终说着把剩下的烤肉一扫而光,“正好我还没见过白天的邺城到底是个啥模样呢,我听你刚才说什么,司马?”他突然用冷峻的目光扫了小李哥一眼。

“我说‘死马’!听清了吗?小子!”小李哥不明白他为啥会突然变得敏感多疑起来,特意把那两个字一字一顿重复了一遍。

“哦,是死马。”他兀自点了点头。

“你怎么了?为什么会想到‘司马’?那是南边晋朝皇帝的姓,跟你有什么关系?”小李哥问道。

“没事,刚睡醒,脑袋不清楚,我们走吧!”他淡然一笑道。

白天的邺城跟他想象中的样子不太一样,从小他从书中读到的,都是关于这座北方名城如何宏伟和繁华的记录,可当他和小李哥走在污水横流的街道上,看到猪、狗、鸡、鸭等家畜在街上随便穿行着,看到小蘑菇随意在房屋的缝隙中生长的时候,他感觉这座北方名城可能就是流民寨的放大版,只不过,这里的人要比山寨多很多。

从三国曹魏建城到晋朝,再到汉国、赵国、冉魏至如今的燕国,这座城池在无数王族手中失了又得,得了又失,每次得失都必定伴随着兵戎相见,邺城这座伟大城市反复被战火洗刷着,城墙外的泥土中埋藏了血的痕迹,城墙内的街市中又掩盖了太多悲欢离合,城中人好似布偶戏的舞台背景,在场场王朝兴替的大戏中充当着或哭或笑的声音来源。

他们二人就走在这条古旧又充满故事的石板路上,路边的青苔长了又落,两旁的行人来了又往,永不停歇。

小李哥走在前面,吴终背着二十几斤重的马肉跟在他身后,从马肉上渗出的血水被太阳炙晒着,散发出腥臊的味道,浸透了他的皮甲和粗布内襟,引来苍蝇和其它虫子围着他嗡嗡乱叫,这让他苦不堪言。

他们转过几条巷子,最后在叫“塞北风”的酒馆前停住,小李哥领着他走进大堂,来到柜台边,酒馆的大伙计捂住了鼻子。

多年浪人生涯让吴终养成一个习惯,就是每到一处就不由自主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他发现该酒馆一共两层,紧挨着曲尺柜台三四部远的地方,就是布满油渍的柳木楼梯,楼梯盘旋而上,他看到不到二楼的动静,只是隐约听到琵琶声响,然后有个女人咿咿呀呀唱着什么,模糊不清,声音婉转,胡地小曲。

“军爷,喝酒吗?”伙计皱着眉头问道。

“来两碗,再给我打一坛子带走!”小李哥说。

“怎么算账?”伙计上下打量着吴终,最后目光锁定在马肉上。

“就用这块肉,你看足有三十斤!”小李哥吩咐吴终将马肉摊在桌子上,抽出短刀在肋排上来回比划着,“我知道客人晚上来喝酒的时候,肯定要下酒之物,这马肉烧烤后味道可是上品,这块肉足够十桌客人享用呢!”他看着伙计,脸上露出些许谄媚的笑容。

“嗯……”伙计皱着眉,眼睛盯着那块肉,心里打着算盘。

不知什么时候,楼上的琵琶声停,又不闻歌吹,变得安静下来。

吴终听不懂他们之间讨价还价,便不耐烦地转到一边,他看到一个年轻女人从楼梯上下来,眼中还带着泪光,女人年纪不超过二十岁,有一头漂亮的卷曲的长发,她穿着时下邺城流行的鹅黄色窄身薄纱短襟,下身穿着细麻布织成的米黄色蓬松长裙,脚上穿一双翠绿色绣花鞋,脸上画着淡妆,眼角下的青色烟黛被冲刷出两道泪痕,头上插着一根青竹发簪,怀里抱着琵琶,原来他听到的歌声,就出自这里。

她一路梨花带雨走下楼梯,嘴里不断重复着一句话:“谁能找到我弟弟?谁能找到我弟弟?”

楼上隐约传来哄笑的声音。

女子神色黯然下到一楼,看到他们几个正围在桌前,先是轻推伙计:“你见到我弟弟了吗?”

伙计不耐烦地把她推到一边:“疯女人,别打岔,没看见我在做生意吗?”

她又来到小李哥跟前:“军爷,你见过我弟弟吗?听说他被夜魔抓走了!我想要他回来!”

“小妞,你要今晚陪爷爷睡一觉,明天就去帮你找!”小李哥面露淫笑调戏道。

“大姐,你弟弟怎么了?”吴终觉得这帮人实在可恨,便把女子叫到自己跟前,低声问道。

“我弟弟听说被夜魔抓走了,已经一个月没见到他了!”女子边说边抹泪。

“夜魔?”吴终心想看来兵士们的传说并非空穴来风,“你弟弟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

“奴家姓赵,叫赵海棠,我的弟弟叫赵承嗣,他跟你差不多身量,年纪也跟你差不多,比你小一点,红脸膛,宽肩膀,被抓走的时候穿一身枣红色的麻布短衫。”女子答道。

“我也在找一个女人,是我姐姐,她叫贺不悔,长得很漂亮,漂亮得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她穿一件黑色的衣服,嘴上涂着最红的唇彩,身上有好闻的香味,前些日子她蹭和我一同到邺城,也不见了,你见过她吗?”吴终问赵海棠。

“没有,我从没见过像你所说那样漂亮的女人!”赵海棠摇头,“不过,她一定会被夜魔抓走的,夜魔是不会放过如此漂亮的女人的!夜魔把他们都抓走,给我弟弟作伴去!相信我!”女人脸上浮现出似笑非笑的神情,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别搭理她,这个女人神志不清,说胡话呢!”小李哥刚刚谈妥价钱,趁着伙计去拿酒的功夫,赶紧劝了吴终一句。

此时他又听到从楼梯上传来脚步声,然后听到一声叫骂,抬眼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红黑条纹衣服,头戴斗笠的男人举着陶土烧成的酒瓶正往下走,他明显喝醉了,走路摇晃不稳。

“疯女人,你真是疯了!”他说话有点语无伦次,“大爷喝点酒,想听你唱几遍小曲,你他妈哭哭啼啼,我一扭头的功夫,你他妈就跑下来,老子给你付了钱,你却要逃跑!”那人下得楼梯后,蹒跚着来到赵海棠跟前,一把将她胳膊拉住。

来人那身红黑色的衣服引起了吴终的注意,那衣服和洛阳城外上山除魔时,他在山顶看到的那群人所穿的完全一样,这让他不由皱起了眉。

“啊!”赵海棠痛苦地呻吟起来,她的胳膊被举在半空,微微发抖。

“真是个贱货!”那人边骂边往地上啐了一口,“老子付给你二十个铜钱,可你根本不值,你应该还给我一百枚铜钱!”他发出刺耳的怪叫声。

“我没有一百文钱!”女人瑟瑟发抖道。

“那也好办,你跟我上楼去快活啊!”他的笑声愈发放荡起来。

“我,不!”女人哭道。

“那你就是讨打!”醉汉怒道。

他边说边举起拿着酒瓶的手,作势要打。

赵海棠吓得闭上了眼睛,她知道喝酒的醉汉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

等了许久,并没等到期待中的酒瓶撞击头部的感觉,她睁开一只眼,看到举在半空中的手被另一只手死死抓住。

“你太粗暴了!”吴终冷冷说道。

“多管闲事!”那人突然转过脸,狠狠瞪着他,那是一张满脸刺青的狰狞面孔,鼻孔穿着铁环,牙齿焦黄,下巴上一缕细长的山羊胡,通过斗笠,看到他的头发剃得只剩下头顶一撮,梳成麻花辫盘在斗笠上方。

吴终的眼睛睁圆了,他认得那张脸,那张脸意味着他在义父李继业家最有一天美好生活的终结,意味着最爱他的义母命丧门前,意味着他流浪江湖的开始。

曾经骑在马上,说这辈子不敢出现在邺城的马贼鬼客,如今赫然在邺城的酒馆里大摇大摆。

他认得那身衣服,那是他结识苻坚的开始,也是他重新认识贺不悔的契机,更是他出现在邺城的目的,如今衣服和脸结合在一个食言的杀母仇人身上,他却放下手,只是看着对方。

“当兵的又如何,我告诉你,你……”他显然没认出吴终,当年他毕竟还小,经过这些年的沧桑,相貌变化较大,不像鬼客那张张扬的刺青脸,除了毁容,再也无法改变。

“你是什么人?天师道吗?”他冷冷问道。

“天师道?老子是,是,长生人!”他举着手里的酒瓶,天旋地转地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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