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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和认命(1 / 2)

 醒来已经是下午3点。

虽然说外面的温度已经很低了,但是我在北京的房子还是可以看到通透的阳光,像水纹上的波光一缕一缕地扑进来。也许北京最吸引人的就是它冬日的阳光。

夏天打开窗户,看到的是一棵巨大无比的树,招摇着长到了7楼,目光所及之处只是它的腰部,茂密的枝叶如此厚重,绿色也是一层一层涂抹上去,住在这样的楼房里,早晨的心情自然会变得很好。

最近加班到很晚,第二天上午陆续会接到很多陌生的电话,对方突然提起一件事情,让我从脑子里搜索不到关键词,只能用你好是的没问题来搪塞对方的询问,基本上没有有意义的答案。挂了电话,开始担心起自己的记忆力,怕是自己一觉之后什么都忘记了。想了半天,硬是想不起来,再转过头发现已经迟了好几个采访,不禁嘲笑自己平时的效率。

看来一个人最没有安全感的时候就是半梦半醒之间,无论做任何事情首先是怀疑自己,然后下意识地不允许自己出现错误,用找不到缺陷的词语来回答,结果是每一件事情的结果都是双方均很满意,完了互道感谢,挂了电话却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以前看书的习惯是睡前看,现在则是醒来看。村上春树的书读了很多遍,总是没有个止境,因为他写的大都是个人的生活状态,而少论及社会意义。所以留下的印象往往是当时震撼过后却又不那么记忆犹新。可见人的状态是经常过着过着就迷失了自己。不然每次看过,再看的时候,怎么又会忘记了当初自己的心境。

一个人的时候看村上的书,则实是一种逃避。不过也未尝不可,相反这种感觉经常是以不可抑制的状态出现,一个人,窝在沙发上,一瓶可乐,客厅的时钟滴滴答答,转眼就是一个下午。就像蚕在作茧,只忙于构筑一个人的世界。

很多人的书都可以看到作者本人的品行和世界,但往往大多数人的魅力并不吸引人。所以多数的派对作家靠吸取他人精华来装点自己,末了在自己的头上,胸口插上一朵俗不可耐的大红玫瑰,这是类似动物求欢的举动,还是会吸引到一些马路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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