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什僵在了原地,瞪大血眼,而后就暴怒起来,他最讨厌进食时被打扰,哪怕是自己的属下,一旦触犯这条唯有以死谢罪,更不要说此时来的还是个人!
他慢慢放下婴儿,朝楼梯口看去。
一个黑色人影站在那,高大、年轻、很帅,最为注目的是青年胸口上的金色太阳辉章!
“呵呵”克劳什狰狞地笑了:“我当谁,原来是神殿的走狗,光辉骑士。敢独闯我的领地,还如此出言不逊,谁给你的勇气啊!”
“梁静茹”
“梁静茹?是谁?御魔骑士!还是你们的神预骑士!”克劳什神情略带紧张,光辉骑士只是光明神殿最底层的正式骑士,其上就是御魔骑士,再往上则是更为强大的神预骑士。
以他的实力,加上一堆狗腿子,拿下个光辉骑士自然无压力。可要是面对御魔骑士,那就完全不够看了,哪怕自己人再多一倍都没用。
刚刚对方话里的信息含量很大!有人能给光辉骑士勇气,那最低也得是御魔骑士。这等存在来对付自己,光想想心里都发虚。
克劳什已做好脚底抹油的准备了,一旦奥菲洛话不对头,他就开溜,伟大的血族荣光已被暂时性忘却。
“都不是”奥菲洛笑着应道,慢步走到大厅中央,步履平稳,丝毫没有作为非法闯入者的觉悟。
“你耍我”克劳什怒道,重重拍了下桌子。
“耍你又如何。”
“到底是神殿的狗,走哪都这么狂妄。没错,以你的实力完全能击败我,可问题是你跑进了我的领地,仅仅一个人,那就是在找死了”克劳什残忍地笑道,眼中的红光愈盛。
身为一名伟大的血族,若问他活到现在有什么遗憾,无疑是未能尝一口神殿骑士的鲜血,传闻骑士的鲜血十分甘甜,有如地狱涌出的泉水,喝上一口所吸收的精华足以顶普通人的十口!
现在一位光辉骑士独自来到这里,简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心中的愤怒渐渐平息,快乐和渴望重新升起,相比起这位年轻的骑士,婴儿的血液就显得味同嚼蜡了!
克劳什心念一动,横列在二楼的血奴雕像出现动静,原本黯淡的双眼迅速变红,石质的身躯化作血肉。
血奴全身赤红,四肢着地,外形有点像狼,身躯高大,尖牙利爪,双眼血色,狰狞无比!
两旁的血奴活化完毕,跳跃着冲向奥菲洛,堵在他的身前身后。
而且古堡一层和三层的血奴正快速从两侧楼梯口涌出,将他团团包围!
这就是血族的狗腿子,由被血族咬过的人类变化而来,它们没能成为真正的血族,而是成为半血族半野兽的怪物,缺少智慧,只知听命于主人。
克劳什狂笑起来:“哈哈哈,你现在明白我说得话了吧,在这里,我要捏死你非常简单。但放心,我不会杀你,我会一点点吸干你的鲜血,将你初拥,化作血族的一员!这一定很有趣,你们这群神殿的狗自予人类的守护神,信奉诚信、谦卑、正义
我倒要看看,当你成为血族之后,本能对鲜血的渴望与心中信仰的纠缠对抗。当你要吸食曾经所守护之人的鲜血时,又如何下得去口,想来那场面会很有趣吧,哈哈哈!”
奥菲洛不敢动一步,这么多的血奴,里三层外三层将自己围了起来,亚历山大啊!真要一拥而上,哪怕自己是个合格的挂逼也会比较头疼。
好在,他一般不靠挂取胜,而是靠脑子。
“1、2、310、11”奥菲洛指着一头头血奴认真数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