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个鬼啊,哄小孩呢。
作为一个贵族,还是血族中的贵族,他不能受这种侮辱,无论如何也不。
“你不守信用,说好得体面呢”克劳什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我以一个男爵的身份,求你给我个痛快!”
奥菲洛面色变得有些玩味,伸手勾住克劳什的下巴,道:“我做人一向言而有信,问题在于,我提的体面跟你理解的有些不一样。
再说了,痛快,你也配?被你圈养在堡内的人,每天都在惶恐中度日,不是知道哪天就被吸干了,你可曾给过他们痛快?反而像畜生样圈养着他们。
还有今天这个婴儿,几个月大吧,你从其母亲手里将他夺来,可曾想过那位母亲多么痛苦,怀胎十月,一朝分娩,结果却沦为血食。
想死得痛快,不好意思,所有的血族都不配,你们只配在无尽痛苦中死去,才能祭奠那些无辜的亡魂!”
不理会克劳什满脸的绝望,奥菲洛站起身,向迈克思道:“接下来看你的了,如果不够体面,我唯你是问。”
迈克思将左手横在胸前,像是祷告般虔诚地应道:“菲洛大人!您就放心吧。”
奥菲洛笑了笑,向周围的部下挥了挥手。
四个抗长枪的预备骑士立马围到克劳什身边,按住它两条腿和仅剩的一只翅膀。
迈克思提着箱子,朝克劳什走去。
“不要,不要,求你别过来”克劳什满是惊恐地喊道。
“放心小乖乖,人家会好好疼你的,嘿嘿”迈克思蹲在克劳什边上,将箱子打开,取出银质蜡烛,并将之点燃。
奥菲洛没心情继续看下去了,吩咐部分人去营救关在地堡的人类,而后独自从楼梯口下去。
身后传来血族的惨叫声,声音凄厉悠长。
血族生命力顽强,这场行刑短时间内不会结束,他相信行刑官的能力,绝对会让克劳什后悔成为血族!
来到堡外,晚风依旧,将奥菲洛的头发吹得凌乱,丝丝凉意仿佛浸润到了骨子里,整个人显得有些孤寂。
走到雕像旁,背靠在石蹲上,奥菲洛长吁了口气,这是他出道已来杀的第252个爵位血族,整整三年,从罗兰国西北部杀到东南部,见过很多惨事,杀过很多血族,双手早已沾满血腥。
血族生存需要鲜血,而众多物种中唯以人族血液最为美味,效果也最好,长期吸食,血族不仅可以增强力量,还可以大幅度延缓衰老,甚至他听说,有些古老的存在可能已经活了上千年。光想想都很恐怖,这么大的岁数,得用多少条人命去堆。
内心却是有些沉重,奥菲洛抬头望天,乌云缓缓移动,圆月露出。银色的光辉洒落,照亮了这片漆黑之地,这时的城堡看起来不再隐约,反而更显巍峨。
奥菲洛静静盯着月光,记忆中家乡的月亮比这还圆,每年还有中秋节,那天是团圆日。
家乡啊,再也回不去了,遥想当年自己家也是有矿的,在一线有30套房,外加整条街的店面。当时他大学就差半年毕业,只等拿到证书,就可以回家过起收租的快乐生活。可哪想一道雷下来,将自己劈到这个世界,每天都得为生活奔波,何故如此啊!
想着想着,奥菲心中很是落寞,不禁想起了一首叫做思乡的诗:
床前明月光
地上鞋两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