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后悔得不行,电闪雷鸣过后居然穿越了,面对那部的电影,她妥协了,留住了男朋友。
于是十年后的同学会,那个女同学一个人开着保时捷来了
所以姜至目前对这两位同事的做法就是,慢慢观察。
正想着,一辆还算新的面包车颠颠地从远处驶来,停在了三人的面前,一个干瘦的年轻人侧过身子,摇下右边的车窗,伸着脖子看着三人,“你们是去文兴镇的新老师哇?”
刚好站在窗边的许大勇点了点头。
年轻人连忙打开车门下车,拉开后备箱,然后走过去,“我是来接你们的,我叫许海,你们叫我许二娃就是了。”
许大勇和杨兴淡淡地哦了一声,许二娃也没多想,伸手就接过行李开始装车。
同时,许大勇和杨兴两人居然已经两手空空地默默坐上了车。
姜至轻轻一笑,主动把他自己的箱子拎上了车,面包车小小的后备箱哪里装得到那么多东西。
即使这辆车的牌子叫五菱。
然后他便走过去,笑着从兜里掏出烟盒递过去一支,笑着道:“辛苦了。”
许二娃微微一愣,似乎没想到还有人会主动过来跟他打招呼,低头一看烟盒,眉开眼笑地接了过来,笑着点上,“谢谢啊!”
“该我谢谢你,大老远的。一会儿一路上还得麻烦你。”
“没事,都是彭校长的吩咐。而且我也收钱了,哈哈!”
姜至也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那行,你先收拾着,需要帮忙就说话。对了,我叫姜至。”
说完姜至主动伸出手,许二娃连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跟姜至轻轻一握。
车厢内,许大勇和杨兴对视一眼,迟疑地又下了车,拎着自己还放在路边等待收拾的行李过去,帮忙装车。
许二娃连说不用,二人却异常坚决。
姜至好整以暇地坐上副驾,将背包放在脚边,微微一笑。
很快,小面包重新发动,一溜烟地离开,带着三位年轻的老师,奔赴那个东江县边缘的偏僻小镇。
招待所的斜对面便是教育局,教育局小白楼的三楼楼角,周德贵叼着烟,默默地看着姜至坐上小面包离开,眉头微皱。
他的脑海中,回响着几天前,姜至对他说过的那句话:
【我们都想有匹马,能跑得快点,但是马儿会乱跑,所以别把希望都放在它身上。】
这匹马,真的是指马副县长吗?
这意思是让我别跟马副县长走得太近,别把希望都放在他身上?
但这姜至一个被发配到偏僻乡镇的年轻人,凭什么敢说这种话?
过江龙?另有他图?
他翻过姜至的档案,并没有任何出众显眼的地方,莫不是大学同学里面
周德贵的手指轻轻敲着栏杆,猛吸了一口烟,“管他呢,等真有那事儿再说!”
------------
“什么?姜至去了乡镇上?”
旅途劳顿,刚到鹏城大酒店见到沈知墨的沈妈妈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就坐不住了。
本来东江县城的条件就已经让她有些意见了,但好歹也算个小城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也能忍受。
但乡镇上
很久以前也去乡镇走过亲戚的沈妈妈打了个寒颤,扭头看向同样在一旁沉默不语的沈爸爸。
“哎呀,你们别这么着急嘛!听我跟你们说呀!”
沈知墨连忙开口,将姜至先前跟她说过的那些理由讲给了父母,然后认真地道:“他只是去锻炼一下,增加一个履历,镀镀金,明年就回来了啊!人家在为我们的未来努力奋斗,你们怎么能这么说他!”
沈爸爸呵呵一笑,“对对对,回头爸爸批评妈妈,一惊一乍的!”
说完他朝妻子使了个眼色,“别愣着了,今天咱俩任务可还重呢,赶紧梳洗一下陪墨墨去学校了!”
沈妈妈也知晓轻重,只好点了点头,从箱子里取出化妆包,走进了洗手间。
等换沈知墨去洗手间梳洗的时候,沈妈妈悄悄撞了撞沈爸爸的胳膊。
沈爸爸低声道:“墨墨说得还是有些道理,如果对方确实是事先跟他们商量的,那可能的确有培养的意思,而且我看姜至那小子也不是个任人拿捏的角色,如果真的是对方这么整他,他没道理就这么忍了的。”
“那我们真就不管了?”沈妈妈担忧道:“那可是女儿一辈子的幸福啊!”
“你别急嘛!女儿现在才不到二十二岁,不能因为心急错过了良人啊!”
沈妈妈声音一紧,“你还觉得那个姜至是良人?”
“你啊,就是定力不够,我们先前不是已经讨论分析过了吗?只要他有能力有潜力,又能对女儿好,怎么就不是良人了?”
沈妈妈毫不示弱,胸脯一挺,脖子一梗,“他都去了乡镇,怎么对女儿好?”
沈爸爸言语一滞,沈知墨刚好化完妆出来了,看着两人,“你们俩嘀咕什么呢?”
沈妈妈连忙站起,强笑道:“没,我们在讨论要给你置办哪些东西的事。”
沈知墨得意一笑,笑容里充满着幸福和骄傲,“用不着你们讨论,姜至早就给我列好了。”
说着她从自己随身小包外层取出一张叠好的信纸,递给沈妈妈,“我看了看,比我自己想的都还齐全,也不知道这人脑子里都装的些啥!”
沈妈妈拿过来一看,沈爸爸也凑过头来,纸上用干净的字体列满了各种物件,从洗漱用品到厨房用具,从应急药品到日常营养,从网络配件到床单被褥,称得上一个面面俱到。
沈爸爸拍了拍沈妈妈的肩膀,挑了挑眉,一切尽在不言中。
沈妈妈哼了一声,一把将信纸拍在沈爸爸掌心,“交给你了,好好买去!”
-----------
小面包平稳地行驶在去往文兴镇的路上。
司机许二娃是个年轻人,弄的几张盗版磁带里还都是些当下流行的歌,所谓的初代神曲们。
丁香花飘扬,老鼠爱上了大米,披着羊皮的狼对两只蝴蝶唱着,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
就在这些充满着时代气息的歌曲轮转中,车子一路前行,风景渐渐变幻。
越来越偏僻,穿过的镇子也越来越破旧。
许大勇和杨兴的心都慢慢沉了下去。
对他们而言,最好的去处自然是留在城里,什么都好。
实在是留不住,非要去乡镇,那也最好是那种教学质量好的,能出成绩,就好早点调回城里。
像文兴镇这种又偏僻,生源又不好,教学质量也不高的破地方,他们是绝对不想来的,甚至当初实习宁愿跟别人去其他地方打挤,也没选这儿。
可他们二人打死也想不到,就在这辆车上,竟然坐着一个主动放弃了都市繁华,抛下了一个几乎确定的大好前程,主动跑来文兴镇受罪的。
姜至默默地看着窗外,心神宁静。
自打当年离开,他便未曾回来过,此刻从窗外闪过的,是十多年间只存在于回忆中的景致。
回忆是有滤镜的,过去的寡淡乏味,似乎都经过了美图秀秀,变得安宁祥和。
那些困顿和不堪,在回忆的月光下也显得楚楚动人。
直到亲身重回,他才明白自己面临的局面有多么困难。
但是无妨,他拥有着如此惊人的优势,总是能带来些改变的。
姜至轻轻捏了捏拳头,我来鹅城,只办三件事,公平
咳咳,串台了。
他走这一遭,就办三件事,挣钱布局让自己过一个美妙的人生、让那帮本有机会走出乡村的孩子真的能够走出去,让这个虽然破败但他生活过十年的地方能够有所改变。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但道阻且长,行则姜至。
他叫这个名字,就注定了,得做一番大事,才对得起来重走这一遭。
看着姜至神思不属的样子,许大勇和杨兴悄然对视一眼,心中都猜测姜至肯定心中满是落差。
他的同学都在那些高大上的地方上班,只有他被发配到这样一个穷乡僻壤。
这么一想,原本心里很不爽的二人,顿时觉得自己也没那么惨了。
人总是这样,只要能在身边找到比自己还惨的,便往往能觉得日子还能过。
许二娃并不知道此刻车上三人脑海中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念头,他只是哼着【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胡乱地说话】,驾驶着小面包,缓缓接近了文兴镇的镇口。
几栋毫无美感的老旧水泥楼房挂着齐腰的白漆,闯入了众人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