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新流氓丁逸> 第一百三十二章 前朝诗歌界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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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前朝诗歌界的黑幕(2 / 2)

薛宝钗有时也会借业务关系的托辞到丁逸的公司来。当然,丁逸的办公地点和他的夜总会并不在一起,虽然在夜总会里,丁逸也有一个总裁办公室,但为了在假扮客人抽查服务质量时不让小姐们认出来,像康熙微服私访一样,能够真正地起到微服私访的效果,丁逸很少到总裁办公室来,他白天在另一幢大楼里办公,听取下属们的汇报,作重要的工作指示,分析无烟工业的展前景,规划公司的未来,召见各月的服务明星并亲自测试她们的服务技巧(这项工作是在丁总的业余时间里做的,可见丁总是一位极为敬业的人),总之,工作是很忙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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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丁逸的场子的性质,薛宝钗是知道一点的。她作为一个江湖儿女,虽然不混江湖,但对于江湖上生的事,她也会有所耳闻眼见。夜总会是做什么的,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它的服务对象又是什么,它的主要从业人员是什么,服务宗旨又是什么,这些薛宝钗都知道一些。</p>

根据她的了解,丁逸这个场所,就是传说中的风月场所,在古代,是文人骚客聚会联欢的地方,据说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等著名诗人都喜欢到这种场所去pp,对外号称是去开诗歌沙龙,但实际上却是一边左拥右抱一边喝着花酒,一边吟出千古传诵的淫诗,吟完淫诗后趁着酒兴,真是酒助淫/兴**风借火势火助风威火急火燎地就过起了或和谐或不和谐的性/生活。</p>

但现在的风月场和古时候却大不相同了,现在的风月场,是骚客依旧在,文人无影踪:骚客们是一代更比一代骚,文人却是不名一文,他们是去不起风月场所的,哪里像古代的诗人们这么潇洒快活地经常和不同的女性们过过性/生活呢?</p>

作者大人写到这里,心说这些前朝的文学泰斗早已乘鹤仙去,所以也不怕他们窜到法院告我毁谤,不打无把握之仗是作者大人的一贯原则,此次在这里大揭前朝诗歌界的黑幕,大暴他们糜烂的私生活,也是本着这一原则,既然是前朝的事,揭了也就揭了,有揭白不揭,揭了也是白揭,揭了以后还能对本文的字数做出贡献,何乐而不揭?所以作者大人现在就开揭了。</p>

说到他们驾鹤西去,作者大人在这里爆一个料,据说李白在天上乘的鹤,牌照是鹤?,白居易的鹤的牌照是鹤?,都是好号码,受人艳羡,而杜甫由于经费有限,没有拍到好牌照,牌照是随机抽取的,是鹤?,被解读为“我是十三点我要死”,很被天庭的诗歌界耻笑,而王维却是个烦不了,已无牌驾鹤了上千年,但由于他的干舅姥爷是天庭的交通部副部长,因此也没有执法部门去找他的麻烦,正是由于他们在天庭上骑着鹤到处飞来飞去,已无法亲自到法庭递交诉状来起诉作者大人侵害他们的名誉权,他们的后辈又人心不齐,公推不出能够代表各后辈分支的公选诉讼代表人,因此作者大人也不怕被人提出侵害名誉权之诉。</p>

再说作者大人也不是对所有古代诗人的起诉可能性都心存疑虑,有些人他是不怕的。比如说那个李白,酒后乱性这是名闻天下众所周知的,某次喝多了居然敢让政府领导干部帮他磨墨、脱鞋,这样的人既然酒后能狂乱至此,那他酒后去花街柳巷嫖嫖/娼想来也不是没有一点点可能性,因此作者大人对他喜欢去风月场所pp并和从业人员过上和谐的性/生活的判断也不能说是含血喷人含沙射影。另据江湖传言,李白就是因为酒喝多了失足坠江而淹死的,这说明他饮酒无节制,一个无节制的人在酒后去嫖/娼的可能性,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五,他如果真的生了这种行为,那他心中有愧自然不敢起诉作者大人了。但如果他饮的酒里面被无良小贩掺了工业酒精造成他酒精中毒而瞎了双眼进而失足坠江,那就不能说他饮酒无节制是个无节制的人,那又该另当别论了,不过这不在本文的研究范畴之内,在此略过不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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