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新流氓丁逸> 第三百一十五章 捡破烂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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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捡破烂的签名(1 / 2)

 这个刘勇死得活该,并且死得太便宜他了,恨只恨让他早死了一步,没有把他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是非常遗憾的一件事。</p>

丁逸恨恨地想。</p>

这个高总究竟给了刘勇多少钱,能让刘勇做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出来呢?</p>

只要翻开报告后面的业务约定书,就能得到答案。因为报告中明确地说:“约定价格详见《业务约定书》。”就是说,在《业务约定书》里,能明确地看到高总给了刘勇多少钱。</p>

但丁逸的心情很矛盾,他既想马上看到这份《业务约定书》,却又怕看到这份《业务约定书》。</p>

他想马上看到这《业务约定书》的原因是,能通过这《业务约定书》发现出更多深层次的秘密,说不定高总为何要陷害他丁逸也能通过这《业务约定书》找出其中的缘由,而怕看到这《业务约定书》的原因是,丁逸害怕看到高总支付的委托价格,万一高总支付的委托价很低的话,那就从市场的角度说明他丁逸是不值钱的,这对他的形象非常不利,此事如果传将出去,他的脸面何存?</p>

所以他很矛盾。</p>

但是丑媳妇终归得上床,该来的事终归还是要来的。</p>

所以丁逸还是硬着头皮,翻过了《关于受托陷害丁逸的报告》页面,翻到了第二部分:《业务约定书》这一页。</p>

以下是《业务约定书》的内容。</p>

《业务约定书》</p>

XX年陷字001号</p>

委托人(甲方):高总</p>

受托人(乙方):捉奸在床调查公司</p>

目标人(丙方):丁逸</p>

委托事项:委托人(甲方)与受托人(乙方)约定,通过受托人(乙方)的努力,将丙方丁逸(作者注:该《业务约定书》中,丁逸的名字之后是丁逸的个人资料,主要是姓名、性别、年龄、文化层次、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事项,因这些内容在上文中已经描写过了,这里不再赘述)投入监狱,使其刑期最低不得低于三年(含三年,不含缓刑)。</p>

履约时间:签定本业务约定书之日起半年之内。</p>

关于履约期间的特殊约定:因如将丁逸投入监狱,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完成,而履行法律程序所耗费的时间属于不可控因素,所以本约定书所指的履约期间半年,指的是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至丁逸被政法机关控制之日止,并非指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至丁逸实际被判刑之日止。</p>

收费金额:00万元整(人民币贰佰万元整)</p>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约定书当日,甲方先期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在乙方成功使丙方丁逸被投入监狱(以判决书生效日为准)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160万元整(壹佰陆拾万元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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