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东方日报就率先发难,先发出来一篇名为“艳情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应不应该被警惕”的文章。
文章貌似以中立客观的角度先是假惺惺地提出大家对于艳情小说不必太过苛责;
但随后就话锋一转,指出如果这小说本身就是艳情小说,那么它改编出来的电视剧还会有多少意义?
这篇文章妥妥地形容了什么叫双标,因为东方日报向来以大胆,前卫新潮的观点出名。
须知东方日报上连载的小说,若是尺度小了东方日报的读者都不买账!
就这么一个以艳情小说连载闻名的报纸居然带头发这么一篇文章来,简直讽刺!
虽然并没有点名,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在写谁。
目前香江最最大名鼎鼎的艳情小说是什么,当然是即将结尾的《寻秦记》啊,虽然凤凰日报并不承认,但它在艳情尺度方面确实不小。
但刘易早在开拍前就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剧本严格按照前世电视剧那般改编,没想到居然还是被人给针对了。
老实说,这样的文章其实也是有效果的,香江百姓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亚视的《寻秦记》开播。
此时看到这样的消息,当即多了一批人开始守在电视剧前想批评批评有艳情小说历史的《寻秦记》电视剧。
谁知道看到电视剧以后,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东方日报所说的艳情桥段,倒是电视剧质感不错,不少人成了粉丝天天追剧。
但追剧归追剧,被东方日报欺骗的感情得找回来啊,所以一堆人开始给东方日报打电话投诉,投诉他们乱写文章,说好了的艳情桥段根本没有。
这一操作可把东方日报给整傻了:《寻秦记》不是艳情小说吗?你们这拍电视剧一点艳情的桥段都不加入,这样还有人看?
相对来说,明报在隔天反手就写了一篇全新的文章攻击《寻秦记》:“当电视剧已经被改编得面目全非,那小说读者还有必要再看吗?”
这篇文章明显就比攻击《寻秦记》的艳情小说历史有水平多了。
文章为了增加真实性和可信度,甚至加入了一个虚拟人物a。
虽然多次拿《寻秦记》举例子,但人家反手就提出不是针对《寻秦记》云云,希望不要计较……
文章说a特别痴迷于小说,但当某一天a看到心仪的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然后欣然呼朋唤友去看。
没想到电视剧早已经将a心中的小说给改得面目全非,以至于a的小伙伴们愤然离去,留下a一人怀疑人生。
文章最后写道:如果一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已经不再是原版小说的味道,那么它其实已经属于全新的东西,小说迷还有必要为之买单吗?
这一篇文章不止站在了小说改编的道路前,甚至站在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开始审视小说改编电视剧的行为,以及需不需要尊重原著等等多个角度开始讨论。
甚至如果抛开它其实带着一定程度的主观视角在看待问题的话,这篇文章其实提及的话题很值得讨论。
它带来的后果也是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