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餐厅,被服务生领位,快走到欧阳文静预定的那一桌前,白墨晟被猛地抓住了手臂,云晓的指甲生生地扣着他手腕上的肉,可见有多激动,“墨晟,你快看!沈默哲!真的是沈默哲!”
“……”
如果不是碍于形象,白墨晟很想学小姑娘一样翻个白眼给云晓。
现在云晓的举动,用他唯一知道的特别新潮的词汇来形容,那就是‘脑残粉’。
离那桌越近,云晓就越不自然,白墨晟还注意到她时不时地顺顺头发,捋捋裙摆什么的,弄得他心情更不爽。
欧阳文静早就看到他们,不过事先并不知道白墨晟要来,所以眼神带了点吃惊,也不怎么热情。
“阿静。”
“嗯。”欧阳文静站起身,为他们介绍,“默哲,这就是我跟你提起的那篇文章的作者,我闺蜜云晓。这位是……白总。”
欧阳文静用最简短的话介绍了白墨晟。
云晓只顾着紧张,也没注意到欧阳文静说了什么,一只手捏着手包的皮带,有些羞赧地伸出了另一只,“沈先生,您好,我是您的铁杆粉丝。”
沈默哲是那种经常在人堆里摸爬滚打的人,人际关系对他来说运用地得心应手,他和云晓握手,扬着比电视上还要漂亮的笑容,声音也好听,说,“大作家好,您写的那篇文章现在很红,我也是您的铁杆文迷。”
云晓很少被夸,尤其还是被自己的偶像夸,不止是双颊,连耳朵都烫得要烧起来了。
沈默哲只觉得有一道不太友善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他抬头迎了上去,被欧阳文静称为‘白总’的人,他多少也熟悉一些,经常在杂志报刊上看到有关这个人的消息,只是没想到他会和这个小作家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