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梅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她自己不待见慕丹珠,而慕丹珠过好以后,她也不占便宜,也不找上门去。
就当做没有这个人。
这样想,才能让她心里好受些。
但是她知道,家里的两个儿子儿媳妇儿,跟公公都觉得,自己当初处理不妥当。
要是对宝珠好些,恐怕现在发财的就是他们了。
可是他们也不想想,当初她可没拦着别人对宝珠好。
可是他们不稀得搭理,两个儿媳妇儿也是一样的。
当初咋就不知道自己去照顾?
咋就不知道省下自己的口粮给宝珠吃?
别她不让,她可没拦着。
公公不也是这样子?
到头来全都怪她,呵。
有本事你上门去闹啊,她忘恩负义啥的,她绝对不拦着。
她自己心是偏的她自己明白,对女儿不好她也认,所以她生活好了,她也绝对不打扰。
两方有种王不见王的意味,都默认是她卖了宝珠给李家。
根本就不是嫁,当初李大娘把宝珠带走的时候,可是转了半个村子,很多人都看见,慕丹珠什么都没带,衣衫褴褛的跟着李大娘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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