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欢没表态,坐在椅子上,想象着东城鬼王与北孤城的事情。
小脑袋瓜里一直都在揣测,到底谁是受?谁是攻?
怎么着也应该北孤城是受,就他那娘们唧唧的样子,那漂亮的脸蛋,婀娜的身段,怎么可能攻的起来?
啧啧啧!要是能够进去观摩一下就带劲了,这简直比岛国的还好看呢。
殷成杰看自己的小女人一脸的神往,就知道她想歪了,赶紧抱起她进了空间里的私人领地。
“欢儿!你刚刚在想什么?”
“呃?”余欢欢看自己已经坐在了空间的小木屋里,相信朗松没跟进来,就舔着脸说,“我在想北孤城做小受的委屈可怜样儿。你说,那东城鬼王的眼光怎么就那么毒呢?偏偏就看中了北孤城那个尤物。”
“欢儿!你是不是觉得北孤城很帅?比你老公我还帅?”殷成杰故意这样问。
余欢欢没反应过来,皱起眉头,一副认真的样子分析道:“北孤城这个人吧,是那种清冷单薄的帅。而老公你呢?是那种温暖阳光深沉的帅。你们两个人就好比是两种不同的酒,北孤城是杯啤酒,一眼见底。你呢是杯红酒,女人的最爱,慢慢品尝,回味无穷。”
“那欢儿是喜欢和啤酒呢还是喜欢和红酒?”殷成杰提心吊胆地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余欢欢想了想说:“我喜欢啤酒。”
殷成杰心中一滞,感觉自己呼吸困难,眼里闪过一丝嗜血的红光,稍纵即逝。
“可我更喜欢红酒,它能美容养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