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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矛兵的溃败,瞬间导致战场局势变化,在顺军的作战序列之中,杀人最多的是火铳兵,冲锋最凌厉的则是枪骑兵,但无论是火铳兵还是枪骑兵都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他们之所以敢在前面肆无忌惮的杀敌,都因为身后有着最为坚实的后盾,也就是那些最不起眼,但无论哪支部队都不会忽视的长矛兵。</p>
彻底灭掉前明和大西国之后,顺军作战的主要对象就变成了满清,变成了以骑兵为主的满蒙草原民族,所以在大力发展火铳的同时,长矛兵也应运而生,这种兵士手执长矛,专门在火铳兵后面压阵。当敌军骑兵冲过来时,肉搏能力较弱的火铳兵迅速后撤,就会有长矛队以此顶上,用血肉之躯来抵挡骑兵冲锋,为身后的骑兵或是火铳兵拖延时间,等待下一轮的火器攻击,长矛兵在军中的身份不是最尖利的矛,也不是最锋锐的刀子,而是最为厚重,以军魂铸就的血肉长城。</p>
顺军的长矛兵也一直都很争气,无论前线战事有多紧急,只要换他们上来,局势都能在不同程度被稳住,哪怕最终依然失败,也足以为后面的部队争取出足够的时间来。他们发生崩溃,还是头一次出现的状况,就连刘芳亮这等百战老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p>
好在身边的副将一直处于旁观者清的位置上,见刘芳亮突然傻掉了,赶忙提醒道:“将军,快让枪骑兵们开火,然后抡刀子跟鞑子干啊!”</p>
“对对对,我差点忘了!”刘芳亮猛醒过来,正要再次发出命令,猛听得前面一阵乒乓乱响,却是枪骑兵们没等他再次下令,自己已经开始放枪了。</p>
想想也是,长矛兵溃败之后,倒也不像眉头苍蝇似的乱跑,心底最深处估计还急着步兵守则上关于逃跑的最重要一条:逃命时候向两翼四散而走,勿要裹挟自家人马。所以当他们逃到后面的时候,枪骑兵队并没有被冲乱,还保持着一个完整的阵势,可是清兵大刀已经砍刀自家脑子门上了,自然也等不得刘芳亮再次下令,直接开枪毙他娘的才是正理。</p>
一阵猛烈的火铳齐射过后,清兵很自然的倒下了一片,可让这些枪骑兵们没想到的是,剩下的人似乎根本没有受到影响,继续疯子般的往这里冲,冲在最前面那个黑塔般大汉,腰腹处明明白白戳着几颗铅丸,上面还有鲜血正往外冒着,却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受伤一样,轮着手中的大刀,一马当下杀入人群,当头便劈死了一名骑兵队官。</p>
“满洲的儿郎们,跟我杀啊!”鳌拜已经感觉不到腹部被铅丸击中的痛楚了,他现在浑身发热,只觉得这三九天如同烈阳高照一般,恨不能将浑身衣甲都剥个精光,他手中的大刀也是凌厉无匹,转眼间已经有几名顺军队官和营头死在他的手中,甚至还有一名牙将,只和他招架了三个回合,就被一刀劈成两段。</p>
“这厮是何人?”刘芳亮见自己的骑兵被清军凿出了口子,那黑塔大汉更是犹如修罗降世,魔神临凡一般,直把他的手下当菜砍,心中怒气顿时爆满,提钢枪来,便径直杀了上去,愣是没有听清身后副将那句:此人便是鳌拜!</p>
鳌拜在阵中左冲右突,当者立毙,只觉得普天之下再无敌手,一刀将又一个扑上来讨死的顺将斩落马下,正要仰天狂笑两声,好为自己的光辉形象增添几分作料,让世人代代传诵,只听得身旁一声厉喝:“兀那贼将休得猖狂,你家刘芳亮爷爷来了!”…,</p>